那头却不以为然:“看命吧,高考题目是难以预测的,但哥们的亚索就不一样了,包c!”
这让陈文稍显无语,无奈翻了一个白眼。
“对了,你打算去哪里上大学?”
那头的丁国伟听到这里,也认真了半分。
“我不知道啊,你打算去哪里?”
“我应该去魔都吧。”
前世陈文选择在杭城上学,离家也不是很远。
重生归来,陈文选择魔都是有原因的。
一来,杭城有太多陈文不开心的记忆了。
二来,他想要创业发展,魔都的经济一直稳居华夏一线,说不定会有机遇。
随后,陈文忽然话锋一转:“你要是没主意的话,就和我一起报魔都的学校。”
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因为丁国伟这家伙也算是悲催。
去杭城读了三年大专,和陈文一样,当了五年舔狗。
遇到了一个姓黄的女生,结果结婚第二年就被带了绿帽子。
老婆东窗事发跟着情人跑了,留下的孩子,还不是丁国伟亲生的....
若是这家伙不去杭城,或许能够避免悲剧。
那头答应的也比较爽快,毕竟俩人从小一起长大。
“成,你去哪我就去哪。”
随后,丁国伟忽然神秘兮兮的开口。
“话说你和校花李梦瑶,到底是什么情况呀?”
男生,有时候也会八卦。
“什么什么情况?就你们看到的情况呀,你该不会是眼红吧?”
那头的丁国伟语气都有些酸溜溜的,但依旧嘴硬。
“我眼红什么,谈恋爱有什么意思,不和你说了,我自己玩去了。”
挂断电话,陈文低头继续看书。
每个科目的必修等书籍,陈文都简单地温习了一下。
但大都浅尝辄止,并没有钻牛角尖。
总归是要给身体一个适应空间,知识也并非洪水猛兽,顷刻间就能涌入脑海。
年轻人的身体,总是不一样。
前世的自己,白天当社畜,下班了还要给罗凝烟当舔狗。
所以大多数一个人的时候,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对大部分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如今重来一番,十八岁的少年郎,正是激情四射活力澎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