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时空,切勿当真)
七九年,是死刑执行是否公开的重要分界线。
在此之前,执行过程往往是公开的,在每次枪决死刑犯时,都会允许民众在一旁围观。
当时公开执行死刑的原因,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当众执行死刑尤其是采用枪决的方式,因为凭借血腥的场面对围观民众造成心理攻势,使其起到更大程度的警示民众的作用。二是公开执行死刑可以使民众参与到监督的环节中来,避免出现暗箱操作、替换受刑人选。
但随着七九年的到来,国家从立法上,制定了“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的原则。
死刑执行现场逐渐不再公开,严格执行,死刑过程应当公布,但不应示众的准则。取代民众监督的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刑场相关人员的多方牵制和监督。
公开执行之事,暂且不讨论,死刑的真实意义只有两个:惩戒,威慑!
没有比死刑更具有威慑力的惩罚了!
这也是最有效的惩戒!让后来者可以记忆尤深!终身难忘!
很少有人能直视死亡,平日里再嚣张跋扈的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也会畏惧地崩溃。
社会是一个安定地生态,多数都是老老实实过日子的人,有羁绊,换句话说,都是穿鞋的。
但有的人就是光脚的,或者说就是喜欢欺负穿鞋的。
那正义的惩戒就不能对这种人造成任何威胁。
那他也就无所畏惧,横行无忌。
即便是在混不吝的人,也怕死亡,他可以适应监狱里的环境,他可以跟里面的人搞好关系,让自己的生活条件好点。
但是,
他不能和阎王爷讲条件,没有勇气去适应地府的生态环境。
因此,死刑,是社会安定的最后一道威慑。
很多公知要求学习欧美废除死刑,结果如今现实的面纱被揭开,欧美许多废除死刑地国家,如瑞典反圣母案,艾美莉卡连环杀手案,还有孙果果案......
......
行刑的地方就位于简陋讲台旁边一处平坦的空地。
这是事先预留出来的行刑位置,一个个犯人屈膝跪在磕巴的石子路上,没有一个人喊疼,命都要没了,自然也没心情喊疼。
望着前方已经举起的枪口。
一个个眼神中充满了畏惧,疯狂的求生欲驱使着好几个犯人逃跑,手脚都被束缚,跑两步就摔倒,就像爬虫一样,孤勇着身体,继续往前爬,想要逃离刑场,逃脱死亡。
可惜,终究是徒劳!
很快就被负责看管的卫士拖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