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广郡下派督察组深入调查结果表明,卓有财的死因被确认为饮酒过量后不慎摔倒并撞击到头导致身亡。
按理说,此事与唐县衙门的断案并没有丝毫关系。
然而,王家三人可申请的补偿金,总计一百五十两白银,显然,唐县令对于这个总数感到非常不满意。
而现在卓有财已经离世,如果他也能成功申请到补偿金,那么将会按照年龄来计算补偿金额。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误判致人死亡,将从死者去世时的年龄开始计算,每年给予十二两白银作为补偿,直到五十岁为止!
卓有财看起来大概只有二十几岁左右。经过唐县令一番盘算,发现至少可以拿到二百五十二两之多!
这比二百五十两还多了二两!
自然也比王家三人的补偿金总和还要多出不少!
唐县令又怎能不心动呢?
于是他不断的用拳头,击打另一手的掌心:“不行不行不行,无论如何都必须要把卓有财的那一份争取到手!”
就这样,他才在下定决心,在申诉案卷上将卓有财的姓名和具体情况一并写了上去!
他知道这份申诉的第一个关卡,便是要送达至普广郡!
而那里的官差,又刚好知道卓有财的情况。
毕竟当初他们在调查卓有财的死因上,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根据结案批文来看,虽不是唐县衙门错判导致卓有财死亡,但他可以想法子把二者弄到一起去啊!
卓有财是因被赶回了家才喝了那么多酒!
若是不喝那么多的酒,就不会摔倒,更不会死亡。
而被赶回家的原因,则是因为王家之人进山!
这才误以为,是他,将衙内之事外泄,不遵保密条款,这才被清退!
现如今,若王家三人的案件翻案,则正好可以证明,卓有财没有将信息透露出去,那么将他赶回家也是错的!
而就是这一错判,间接导致他这个家里的唯一经济来源的人永远的离开人世,这让他家里人以后可怎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