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回答:“是的,很多人都提到了这点。但是金总说香水要是做好了,会让品牌显得比较高级。”
“他真的是没事找事。”宋风时批评道,“我觉得口红就很好,快捷简单又好卖。”
其实欧文自己也是这么想的,但当然不能说出口,便说:“我觉得金总应该有他自己的考量。”
金兰殊作为总裁已经说得很明白,这个秋季限定产品不需要宋风时插手,宋风时只要搞定巴黎罗浮宫的秀场事务就可以了。尽管如此,宋风时还是免不了为此操心。于公,他也是“云想”的一名高管,不可能完全不闻不问,营销也是他的业务;于私,他是“云想”老板的男朋友,他的男朋友肯定在为这个事情苦恼着,他也不可能全然不管不顾。
宋风时仔细思忖了很久,又觉得这个事情不好做,便给金兰殊打了电话。
“怎么了,”金兰殊很快接通了电话,“想我了吗?
宋风时真想翻一个白眼,可惜打电话的时候白眼是无法传递的。
“老板……”
“叫我‘亲爱的’。”金兰殊语气生硬地坚持。
宋风时便也语气生硬地回复:“亲爱的老板。”
“行,你说吧,”金兰殊说,“什么事?”
宋风时便答道:“我听说你想在秋季推一款香水?”
“是的,秋冬是很适合香水的季节。”金兰殊回答,“还可以搭配我们的丝巾 一起sell。在丝巾上洒一点香水,围在脖子上,便是行走的芬芳气息。怎么样?我这个idea是不是很促销?”
宋风时一怔,说:“你是说类似爱马仕丝巾香水那样吗?香水的脖子上系上一条细丝巾做装饰用,但是消费者也能将这条丝巾系在自己脖子上,等于买了一瓶香水还送了一条丝巾。既实惠促销了也不失格调,这样是吗?”
“没错。”金兰殊赞许地点头,“亲爱的,你真棒!”
被金兰殊这样莫名的称赞,宋风时的鸡皮疙瘩掉满了一地。
“我明白了,亲爱的老板。”宋风时顿了顿,又说,“可是,香水的研发周期应该不短啊,这样能赶上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