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