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留着有用处的……”苏容只管坚持:“你不是就要开设计秀了?再重做这么多别说春夏了,秋冬都赶不上了。”
“赶不上就赶下一季。”林飒笑眯眯:“我刚刚忽然想通了,管什么可穿性呢,上赶着做流行时装也没意思,不接地气就不接地气,干脆高雅到死,卖不出去就卖不出去,饿死完事。我也是被Zac posen吓到了,现在想想,挺没劲的,其实七年前我就因为这事在犹豫,改了七年没改掉,干脆不改了。”
林飒的设计风格像他做人,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当年学设计时偶像是Dior的John Galliano。其实这次他回来苏容也觉得他的风格简洁许多,没有当年那种近乎癫狂的华丽浪漫了,更偏日常了。当然也更适合做个人成衣品牌了,毕竟说一千道一万,顾客买单,买回去是要穿的。况且现在整个时尚界都在向潮牌低头,几百年的蓝血品牌也走起街头风,林飒这场秀其实是要找投资做个人品牌的,自然要考虑这后果。
但苏容没想到他忍到最后,还是破了功,也知道他是认真的,不由得有点犹豫起来,抱着衣服不说话了。
林飒看出他心思,笑道:“放心,这些都是我折中后的产物,我烧了这些,做更漂亮的给你玩。”
“真的?”
“真的。”
于是两人重新返回火堆边,只是这次烧的东西比文件珍贵太多,林飒扔一件苏容就肉痛一下,眉头越皱越紧,轻薄华丽如蝉翼的礼服一投入火中就冰消雪融,真丝焚烧的味道闻一次就忘不了,也许是心疼到了极点,苏容有点恍惚,看着林飒的脸,隐约想起了他当年的样子。
其实这七年他也没变过,仍然是那个闲云野鹤毫无挂碍的林飒,高来高去,有些事只有他会做,别人想都想不出来,谁会在晚上九点的大风里烧全手工定制的晚礼服呢?不过话说回来,烧潮牌就没这个效果,因为光是贵,并不美,烧一万件T恤也比不上一天只能织几寸的锦缎在火中燃烧的景象。
大约这样诡异而罕见的场景确实能刺激人的认知,苏容都觉得看得灵感迸发,大概烧完这一场,他也能设计出几件衣服来。
“这样看来,说不定妹喜也是个设计师。”林飒一边看一边还开玩笑。
苏容并没有接这个笑话,其实他也没听懂,他在想别的事。
这场火不止给了林飒勇气,大概也给了他不破不立的勇气,火光红红地映在他脸上,倒像他眼中神色也在变幻似的。
“黎商还在给我送花。”他忽然道。
“我知道。”
“他上次说我故意不跟他睡是为了钓着他。我这段时间细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因为我潜意识里也觉得,他跟我发生关系后就会失去兴趣了,所以不敢去赌……”
他只盯着火光,没看见林飒在听见他第一句话时眼神瞬间的凌厉,只知道林飒没有打断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