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四章 开心最重要......

大红色的飞鱼服,在阳光照耀下流光溢彩。整个人立于马车之上,刹那间竟是威风凛凛、不可一世。

只不过,他的脸色却很是奇怪,是由那种屁颠颠儿,陡然变成失落的愕然。

随即,他便幽怨开口道:“你们这也太不走心了吧?为了配合你们,我特意换上了这身衣服然后,你们这么快就完了?”

“太快了,太没感觉了啊!”嘴上抱怨着,可嘴角却已微微上翘。

聪明如他,哪能看不出街坊百姓们的心思,哪能看不到还有一大堆的鞭炮?

于是不待百姓街坊反应,他忽然又一按绣春刀,摆出佯怒的造型:“都愣着干什么,嗨起来!秀儿、月儿快来,我从京城给你们带了好东西!”

话音落下,小月儿当即便欢呼着跑了过去。

沈秀儿却不由一下,眼眶有些发红。心里不知为何,就有些说不出的小气愤,气这个混蛋让自己多想,但更多的,还是无尽的欢喜。

而随着小月儿和沈秀儿一动,街上的百姓也都反应过来了。

人头再度攒动起来,欢声如雷:嗯,何官人果然还是没变,还是跟以前一样嗯,那么不要脸!

可他们喜欢的,就是何瑾这股平易近人的贱劲儿。

于是,整条街上再度沸腾成欢海。比起之前,更多几分亲近和真实。

而当何瑾正屁颠颠儿地,给沈秀儿和小月儿拿礼物的时候,人群中又走出了一道倩影,语气还幽幽慕慕的:“何官人,难道就没从京城,给奴家带一份礼物吗?毕竟,在对付朱公子一事上,奴家也是出了力的”

这一刻,满街的百姓又安静了:何,何官人你真是我等的偶像!两女当街共争一男,这是何等刺激,何等魅力无限!

可沉浸在衣锦归乡兴奋里的何瑾,根本没意识到这点,只是忙不迭地回道:“带了带了,哪能忘了柳大家的呢?”

他当即从众多礼品当中,拿出了一副字帖,道:“虽然这人的字比我还差点,但勉强也算凑合了”

柳清霜听着这话,心下不由有些失落。

可展开那字帖后,顿时又笑逐颜开起来,一时风情妩媚:“何官人可真是敢说,堂堂李茶陵的真迹,乃千金难求的珍藏,你竟然”

没错,何瑾送柳清霜的那副字帖,正是李东阳的墨宝。

李东阳不仅是内阁辅臣,也是文坛的魁首,书法和诗集都十分有名。

在京城的时候,何瑾便看到李先生还活着呢。可人家亲笔签名的字画,就被挂在文物店里卖了,而且价钱还不低。

甚至,由于李东阳名望太大。他每次出门,后面总是跟着一大群粉丝和崇拜者,搞得李先生经常要夺路而逃。

而这些追随者还仿照他的诗文风格,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流派,就是文学史上名声显赫的茶陵派(李东阳是茶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