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龙之首 分节阅读 66

群龙之首 温瑞安 2426 字 2022-09-13

杨无邪知道他去做什么,也明白他说的“人”是谁。

他不待戚少商提问,就扬声道:“张盛还没有死?”

孙鱼道:“我在瓦砾中找到他了,他还有呼吸。他问出关七疯癫的情节,这也是重要关键。”

三枯看着杨无邪,道:“你算无遗策,忙得精细,真是一位了不起的军师。”

杨无邪哈哈笑道:“你光风霁月,忙里偷闲,又不忘江湖儿女事,更是一位了不得的大师。”

三枯笑着望向戚少商:“我不算什么。我只是假的神仙,真的闲人。戚大侠则是人中龙凤,乘时而起。竹密不妨流水过,山高哪阻野云飞!”

戚少商听了,就笑道:“我?我现在小名大侠,其实是大号色魔。”

他的新相知孙青霞在旁听了,心有戚戚,与之抚掌大笑不已,只笑得刚才发生那一场旷古绝今、空前绝后的那一场大战之所在,残存的屋宇瓦面一阵簌簌,将倾未倾,欲倒未倒,在这皇城天明未明、破晓未晓的晨夕里。

“群龙之首”后记

到了千年又觉陈

温瑞安

终于写完了“群龙之首”,我很开心。这是“说英雄·谁是英雄”系例的第6部,故事转笔,舍王小石而叙戚少商。我在22年前(74年)刚到台湾念大学一年级时,系“四大名捕会京师”中第三个名捕铁手的故事中,就出现了戚少商这人物。那时候我在马来西亚成立了当地第一大的诗社“天狼星”,旋又在台初创“神州文社”,意兴方豪。然后又在11年前(85年)再写戚少商于“逆冰寒”一书中,那时正值我在台蒙受冤狱,逃亡天下,连根拨起,寄居香江,重新振作草创“朋友工作室”之际。而今又写戚少商(95-96年)——我对他,他对我,都似特别有感情有因缘。

写完“群龙之首”,舒了一口气,俚有两件憾事,不能不提。

一是去年年中,宁夏人民出版社报出了“四大名捕斗将军”系列的“少年无情”。此书打定旗号,用了我“温瑞安著”的名义。但我还没有写完“少年无情”,写完的部份也绝对没有支出去。书中内容完全是用我作品里的创造的人物:例如冷血、追命、铁手、无情、惊怖大将军乃至诸葛先生等人交构而咸的,但跟我这原创者毫无关系。这除了是盗用名义外,还涉及到窃创念的范围,并造成了市场的混淆,同时对读者的消费权益和作者的名誉造成损失。

由于心急的读者在“少年冷血”、“少年追命”、“少年铁手”(其实这第三部份亦未写完,故完全不可能情节立即便进入“少年无情”去)之后,等待“少年无情”已久,一旦闻诙或发现此书已“面市”,不分青红皂白(其实根本也分不清,不能怪责,因中国大陆盗版、冒名、假书、伪作之猖獗,己到了无孔不入、无所不为的地步了).就买了回去。读罢有不少读友忿忿不平,分别投书写信,交出版社转给我,我手上现有的就有超过四百封信,批评我的书写得不尽心、不尽力的,有的忍不住斥怪我粗制滥造,交了“仿货”加上原来应交予的出版社负责人亦向我抗议,乃至施加压力,使我也只好认真澄清这件,不美丽的“误会”。

我的书一向翻版很多。有很多版本,我压根儿没见过。乃至新马、韩国都有。只不过中国大陆特别厉害。我并没有特别——收集我的“滥版假书”,中国大陆那么广阔,要完全收集齐全也不可能、但手上所收集的假、伪、冒版书,已超过一百三十二种,有的还不敢太明目张胆,用的是字形类似的草书印作者名字,于是成了“汤瑞安”、“温端安”、“湿瑞安”、“温一安”、”温瑞汝”。这是比较客气的,有的明写是”温瑞安”新著,有的大概以为我常年不入神州,有的索性写在封面上大刺刺的注明:“本社获温瑞安大使荣誉授权”、“温瑞安先生特别独家授权本社”……诸如此类的号称和宣传。这都是比较客气的。

对于这些翻版、滥印,很多朋友,很多读友,很多时候,都力劝我依法追究到底——甚至不管是否依法,因为“依法”而言,他本就是不该盗版、翻印。可是,由于我在过去合在大马、台湾、香港,办过超过大家出版社和杂志社的经验和感情,非常能体谅作为出版社经营之不易,以及愿意把这种不法盗印(毕竟是从事文化传播事业)解释为“雅盗”——就体谅本书店、图书馆里“偷书”的“贼”多少都说跟窃夺别人财物的不太一样,似也不该全一对待。况且,为读者利益着想,如果能比较廉宜的价格买到我的书,让他们负担得起,作为作者的我,当然愿意我所写的书能传播更广,更多人看我的书。而且作为一名文化工作者回为我的书而养活了更多有关相关的人,我是极乐意的。当然,这种想法只是我个人容忍的极限,而且对合法取得版权但因大多翻版、假书而减少收益蒙受损失,是十分不公平的。

对于我个人在稿子上辛勤笔耕。创作意念而言,也更加不公道。

但我一直不想“迫人以绝”,况且,往积极面想:别人翻印你的书,也是一种“看得起你”的“表达方式”,我只好/正好以此解嘲/自嘲。

不过,有些假书、伪作,所作所为,已经超越了我容忍的极限。

他们张冠李戴,把一些不是我写的书,也归我名下,不容气说,其中有好些是相当允聊,乃至无耻的作品,充斥了黄色、灰色、黑色意识,只怕予青少年读者相当负面的影响,另外也有名家如古龙先生的作品,居然变成我的“作品”,伶越之外,挥笔之处,惶恐之余,更对不起已经仙逝的前辈。以我名义毒化人心,滥交滥杀,是我不能忍受的。

我写武侠,写侠写情写人性,写那些为寻求公理、公义、公道而打抱不平的侠者,乱打乱杀,非女人即酒鬼赌徒,非瑞安之志也,我就算写打、杀、性、情,都有我的用心、用意,宁缺毋滥。

只不过,这一次更“严重”。“少年无情”除了盗用我的名义出版之外,还割盗所创的书名和人物、情节种种创意。读者不知,真以为“少年四大名捕”之第四部:“少年无情”

推出了,据查悉,“正版”至少销出了三十万册以上,而“翻版”这种假冒作品一样有不法书商翻印他们的“假书”,这叫“翻盔人者人恒盗之”,也卖了二十五万册以上(我手头上就有两种以上不同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