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烟花之地,就以江南一带最为出名。
那儿的美人不但如云般温柔动人,更是才艺双全,引得不少文人墨客折腰。
但京城作为天子脚下,朝堂贵人流连,若是没有拿的出手的花魁,早就被砸了场子。
近日就听闻栖凤阁花重金从杭州西湖上请来了一位花魁,不但身姿婀娜,美艳多情,而且酒量更是一绝,寻常花魁见上一面,不是要重金奉上,就是要吟诗作对。
这位却不一样,她只要酒量好的。若是酒量能胜过她,更是可以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这条件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在不少人看来,喝酒能是多难的事,女人的酒量能大到哪里去?
金九龄也是如此想的。
他看向身边的好友,见他愁眉苦脸,打趣笑道:“难得见到陆小凤来喝花酒,还愁眉苦脸的。”
陆小凤叹气,“如今情况,我哪里有心情喝花酒,倒是你难道很清闲吗,还有空拉我来喝酒。”
“工作再忙,也要休息。更何况这也不是单纯的喝花酒。”
金九龄最近并不清闲,六扇门因为绣花大盗一事连轴转了许多地方,但都毫无线索。甚至为此找上了陆小凤,逼他八日破案。
如今八日已经过去了四日,陆小凤依然还在红鞋子上打转,这可真是令人感叹啊……金九龄勾唇笑了笑。因为有了陆小凤,他今晚得了闲,才有机会出来喝酒。
不过他很想看看陆小凤现在的模样,所以很好心的给他提供了一个消息,带他过来查探查探。
陆小凤低声问道,“红鞋子的女子,真的就是这家阁楼的花魁吗?”
金九龄摇着一把精致的玉扇,“曾经是。”
“这两日似乎是来了一个新花魁。”
陆小凤闻言,也笑着打趣了一句:“我说你怎么突然这么好心给我提供消息,恐怕是为了来看看这个新花魁吧。”
陆小凤是太了解自己这个老朋友了,他对自己要求总是很高、穿最好的衣衫、喝最好的酒、搂最美的女人。如今听闻一个美人的消息,又怎么能不来看看呢。
金九龄站在花楼灯下,面色被灯光照成晦暗不明两面,回眸看了一眼陆小凤,笑道:“你说是,那自然就是了。”
他摇着折扇,步子不紧不慢的踏入灯火通明的花楼之中。
陆小凤心中涌出一股怪异,片刻后跟上了对方的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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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空摘星窗户开成一条小缝,看到金九龄与陆小凤进入花楼,这才轻轻合上。
他转身看到趴在桌上的江鱼鱼,挑眉插腰道:“起来干活起来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