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辰是个世俗意义上不怎么好运的人。
打小成绩一般般, 长相说得过去,但远没到能靠脸吃饭的程度,长大后找了个一般般的工作, 不仅工作能力不突出,人也没什么上进心,最擅长的技能是上班摸鱼术。靠着家里的接济垫了个首付, 每月工资刨去房贷之后也剩不了几个子儿。
就这么浑浑噩噩晃晃荡荡混日子。
直到有一天,母亲查出来肺癌——东辰的天就塌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家庭就是这样, 像海面上的一艘小帆船, 虽然打的鱼不多, 风平浪静的时候倒也能自得其乐,一旦有个大点的浪打过来, 就什么都没了。
东辰卖了房、兼了几份职, 一夜之间从“混日子的米虫”变成了“可靠的男人”。但操|蛋的生活并不是热血漫画, 即便主人公爆种, 也不会有什么奇迹发生。
母亲病得越来越重, 家里入不敷出——他很快就走投无路了。
那天,东辰在河边蹲了很久,思考到底要不要跳进去。
当时虽说已经立春,但半夜的河边依旧冷得冻死人。东辰揣着手蹲了半天,打了个巨大的喷嚏, 最后还是拍拍屁股站起身, 拖着沉重的步子迎着日出往公司走。
但东辰又是个有点儿运气的人。
一扇门突然从他面前跳出来,大号的仓鼠鬼鬼祟祟从门后溜出来, 居然说了人话:“先生,考虑来遗梦乡碰碰运气吗?”
好家伙,刚才的河东辰没跳进去, 这一波操作倒是差点把他送走。
虽然开局鸡飞狗跳,但好在结果还行,东辰总算把握住了一点微弱的希望——他愿意进入遗梦乡,靠搏命换取奇迹的可能。
所以说东辰是个有点儿运气的人:不仅自己懵懵懂懂闯过了前几关,成功抱住了全服no1的大腿孟知客……还遇到了一个姑娘。
那个姑娘叫何安念。
说“姑娘”其实不太合适,说“遇到”其实也不合适——她年纪不小了,两人同在一家公司,少说也碰过几次面。
但东辰很想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描述他们在遗梦乡的相逢,所以他在心里想:就像每一个青春爱情文学的第一部分,他在命中注定的时间,遇到了命中注定的姑娘。
她有点凶,跟在“外面”时一样,雷厉风行,各个方面都比自己强得多。
她心眼很好,就算在人吃人的遗梦乡也没有丢掉底线,剥开强大的外壳,里面是一片柔软。
一起经历了副本,这缘分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往好听了说叫生死之交,说难听点就是萍水相逢,日后八成再也不见。
东辰本以为这段缘分算后者,直到何安念在现实中找到了他。
饭店餐桌上,何安念坐在东辰对面,开门见山直切主题:“和我组队吧。”
随后,她一三三四五列了一长串,分析利弊,比较优缺,最后一锤定音:“我觉得咱们组队有利于提高双方的生存率,是件双赢的事,你呢?有什么想法没有?”
说实在的,她刚刚那一大篇滔滔不绝的陈述东辰一个字都没听进去。在听到“和我组队吧”之后,东辰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这么好的事真的存在吗?
于是他真挚握住何安念的手:“没有,我全盘同意。何总,您说的太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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