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还没成,先吹一定不会输,是几大著名flag之一。
这不,悲剧发生了。
从刘嘉的工作室到布尔歇机场,一共就20公里。
那是什么概念,慢跑爱好者一小时跑10公里,马拉松业余选手4小时跑47公里。
然而,开了半小时,刘嘉觉得还没有离开她平时的步行活动范围。
她有些着急,催促司机快点。
司机指着在车头前面随意走动的行人:“小姐,不是我不想快,实在是没有办法快,今天不知怎么回事,人这么多。”
他按了两下喇叭,行人们有些加快脚步,有些不为所动。在这个红绿灯还没有普及的年月,过马路的时候是过还是不过,完全看谁愿意礼让,还有谁的胆子大。
司机转过身,冲刘嘉耸肩摊手,意思是:你看见了吧。
他反过来安慰刘嘉:“不要着急,你是要去英国吗?那里的车更慢,他们有《红旗法》,哈哈哈……在城里开车的时速还不能超过三公里。”
刘嘉无语,这大有《泰囧》里曼谷司机对徐峥说:“北京更堵啊!”的意思。
红旗法案是英国在十九世纪制定的一条法律。
必须有一个人在车前五十米的地方步行作引导,手持红旗不断摇动,为机动车开道。
类比的话,就像古代大官或皇帝出巡,前面一堆提着灯笼举着仪仗的队伍。
“这条法令不是在1895年就取消了吗。”刘嘉望着窗外,寻找是否有更合适的代步工具。
早知如此,今天就应该穿裤子和运动鞋,20公里3个小时,跑都跑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