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3章

一方本来已经快要赢了,他们在进攻的路上,遇到了对家的小女儿,她头上戴着小小的护士帽,身上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色小裙子,手里也拎着印着红十字的小药箱,怯怯地看着向她走来的“敌人”,,水灵灵的大眼睛里像蒙着一层雾气,好像马上就要哭出来似的。

任谁看了都不忍心把她“打死”,或者野蛮的“抓起来”,按比赛规定,被“打死”或者被俘虏的人,就不能参与任何战争行为了,但是,看着这么一个有着粉嘟嘟的小脸蛋,红艳艳嘴唇的小姑娘,谁下得了这手啊。

把她弄哭简直就是天地共愤,人神难容的事。

于是,“敌人”放过了她,继续向她家挺进。

她的爸爸和哥哥在战争中全部“阵亡”,但是,裁判却宣布,胜利者是这个小姑娘一家。

理由是,她先把敌军指挥部的军旗给摘了。

“她耍赖!!!”被判输人家的小儿子一蹦三尺高,“她没有穿戴战斗人员的标识!她在滥用我们的同情心。爸爸说,战争的时候不能杀红十字会的人和战地记者,她在欺骗我们。”

“我没有。”小姑娘从贴着红十字的小箱子里取出她的小枪、作战衣、作战地图,“都带着呢。”

只要“敌人”搜一下,就会发现她的身份,但是没有任何人搜,直接把她给放跑了。

于是,规则受到了挑战,这种属于间谍行为,在开赛之前,没有规定间谍行为是否算做胜利。

“谁说没规定,明明就有啊。”刘嘉翻找出开赛前向双方宣读的比赛规定,基本上都规定到了,最后一条是:如果没有规定,则一切以获得胜利为最终结果判定,不禁止就是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