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讯室内,抽完的烟头很快就填满了半个烟灰缸。
罗宾逊探长的理智让他拒绝相信眼前这个男人编的故事,但他的直觉却在提醒他听下去。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你是个‘时间旅行者’?碾灭了又一个烟头后,探长皱眉问道。
你的说法并不确切,但你要那样理解也行。薛叔回道。
让我来顺一顺这事儿啊探长接道,按照你的说法,假如你什么都不做,那么在今天午后时分,本案的被害人,即吉姆·贝克尔,会与他的同学亚当斯发生一场打斗、继而引发一场车祸;这场车祸除了会让亚当斯当场毙命之外,还会牵扯到一辆校车和一辆超速的suv,而那辆校车上刚好潜藏着一只能够夷平半座城的怪物、suv上则坐着五个刚刚打劫了基奇纳联邦储蓄银行的劫匪?
概括的不错。薛叔应道。
呵罗宾逊冷笑一声,接着说道,于是,在灾难发生后的晚上也就是今天的晚上,你进行了一次时间旅行,回到了今天的中午,赶在亚当斯被校车撞上以前来到那条小巷,制止了这一幕的发生;可没想到,另一边的状况却又发生了变化——由于银行劫匪们的车来得比上一次晚,校车与suv依然是相撞了,只不过撞击的地点变了而已,怪物终究还是跑了出来,展开了屠杀。
是的。薛叔道,不过这次,我离事发地点比较近,在怪物出现后不久,我就赶了过去,试图杀死它,以控制伤亡的数量。
哦?罗宾逊用一种听人说书般的口吻、挑眉问道,那你成功了吗?
成功了我就不会在这里跟你聊天了。薛叔接道,那怪物强得难以置信,我差点儿就被杀掉了,还好我可以通过‘发动能力’来逃跑。
哦。罗宾逊已露出不耐烦的表情,那这次你又跑到where,或者说when去了呢?
早上。薛叔回道。
早上的地铁站?罗宾逊接道。
不,比那更早。薛叔否定道,早上六点,我去了贝克尔的家。
这么说来你在杀人之前还私闯民宅了?罗宾逊又道。
薛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我潜入他的卧室,将他制伏,用他的指纹解锁了他的电脑,搜查了他的硬盘和房间,并且问了他几个问题。
哈?罗宾逊听着这些,只觉得脑仁疼,他在露出疑问的表情时又给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长话短说我发现这个叫贝克尔的高中生和本地的一些犯罪团伙有勾结,他通过下药、胁迫等手段,打着‘派对’的幌子,来组织针对高校女生的犯罪活动;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在暗网上跟一群和他差不多的人炫耀。薛叔接着道,亚当斯的女朋友就是贝克尔的受害者之一,我想那就是他们今天起争执的原因我把人推下铁轨的时候亚当斯也在,现场的探头应该也拍到他了,你可以去向他本人确认;而贝克尔今天逃课并出现在地铁站的原因,就是因为他要去发派对的传单他微顿半秒,再道,这些传单,现在就在你们这儿的证物室里放着,不过在我跟你说这些之前,你自然不会因为这种东西而想太多至于贝克尔的犯罪证据,你找人去他的房间里搜一下就有了。
一口气说完这些后,薛叔停顿了几秒,再补充道:哦,顺带一提,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是我‘第二次回溯’时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我所经历的第三次‘十三号星期五’。
那你现在经历的是第几次呢?罗宾逊问道。
第七次。薛叔回道。
那三到六次里你都做了什么?罗宾逊道,或者说为什么还有那么多次?难道你每次都没能制止灾难的发生?
对。薛叔直言不讳,我刚才跟你说的那‘第三次’,已是最接近成功的一次;那回我在制伏了贝克尔并搜查完毕后,就把他犯罪的证据全部摆了出来,用他自己的手机报了警,然后离开了他的房间,躲在他家的别墅附近用望远镜观望。
五分钟后,来了几辆外观很低调的车,但不是警车,车上下来的人也不是警察。
看起来本地的帮派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他们表面上对这个少爷很客气,但背地里还是留了一手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在贝克尔的通讯设备上做了手脚,还是在警局里有内线,总之他们就这么闯进了贝克尔的家里。
接着,可能是双方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那些人权衡利弊后做了些决定,片刻后,贝克尔全家都被杀了,那些犯罪证据也都被带走,房子也被纵了火。
事情到这里为止,我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死的人也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