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分钟后,强烈的寒意促使我站起身来、一边揉搓自己的胳膊一边原地蹦跶。
我甚至都不用走出这个厕所,也知道此刻外面的气温绝不超过五度,而我身上只穿着一件短袖t恤和一条运动长裤,脚上则连双鞋袜都没有。
不多时,我便来到洗手台前,从墙上那面破碎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现在的样子——一个胡子拉碴的白人青年,头发又长又乱,全身从皮肤到衣物没有一处是不脏的,而且瘦得离谱。
我整理了一下思绪,很快得出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自己八成是在某个冻死在公厕里的流浪汉身上重生了。
然而,我竟然没有对此感到任何的沮丧,我反而觉得这样也挺好了。
如果我重生在一个九十多岁、躺在病床上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身上,那我这第二人生或许是无望了。
但现在,尽管我这个身体又冷又饿、身上还有很多大概是被别人打出的淤伤,口袋里也是分文没有,可至少他还很年轻。
一个还有大把岁月好活的人,就算落到再不堪的田地,他的人生也是有希望的。
饿了就去找吃的、冷了就设法让自己暖和起来,能多活一天,就是赚了一天,每天能让自己变得更好一些,就是大赚而特赚。
别说我现在是四肢健全、五感正常的状态了;即使我现在身上有几处残疾,我也觉得没关系。
活着,真是太好了,那些因为一点点挫折因为学业、感情、工作上的一点儿屁事就寻死觅活的人,根本不懂得人生的可贵。
或许是因为我死过一回,如今我对很多事的看法都已不同。
本着这样的想法,我走出了那个公厕。
看天色,这会儿还是清晨,我这个身体原本的主人应该是因为昨晚的天气太冷,走投无路才到厕所里过夜,可惜他还是被冻死了,要不然也不会有我借尸还魂的这一出。
其实那公厕里面也没有比外面暖和多少,因为这是个公园里的厕所,入口采取哪种t字形分隔加外墙虚掩的设计,根本没有门,冷风嗖嗖地就往里灌。
我出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泥土地上把脚上的污水蹭干,湿着脚只会让自己更冷。
随后我就开始在附近翻垃圾桶,并成功找到了几块破布把自己的脚包了起来,还给自己弄了两个袖子。
在翻垃圾的过程中我看到不少吃了一半的食物,虽然有些还包裹在包装纸里,但我考虑了一下,终究还是没吃。
垃圾桶里细菌实在太多了,就算那些食物上包着纸,我也不能冒险;毕竟我现在只是饿而已,饿是可以靠自己坚持的,但要是吃坏肚子引发炎症或内科病,就必须要医疗支持了。
弄衣物没有花去我太多时间,大约半小时后,我就走出了公园,准备去要饭。
当我路过公园外的一条小巷时,有几个围着铁桶在烤火的家伙突然跟我搭话,我转头看去,发现他们也都是一身破衣烂衫的打扮,不过他们穿得比我可厚实多了,至少那都是真正的衣服。
我本来以为这几个人是在表示友善,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他们中为首的那个用嘲讽的语气对我说:你的‘新衣服’还挺潮嘛,不过我还是更喜欢你这身旧的打扮。说完他就指了指自己身上的那件破风衣,还哈哈大笑,他身旁的两个家伙也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
通过他们的只言片语,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三个家伙昨晚打劫了我,他们把我这个身体的前主人打了一顿、并抢走了他的外套和鞋子,导致他最终冻死在了公园的厕所里。
所以说,只有同行之间才是裸的仇恨这句话还真是有点道理的,哪怕是流浪汉这行也不例外。
片刻后,我走开了。
我并没有理他们,也没有要去报复他们的意愿。
他们这种人,不值得我去记住。
终有一天,他们会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窝棚里,在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个啥的疾病折磨下,痛苦的、孤独的、无助的死去。
我没必要特意去对他们做些什么。
有些人活着,便有希望,还有些人只有死了,才能得到解脱。
对于这种甘于堕落沉沦、慢慢腐朽的人,由他们去,便已经是种惩罚了。
中午,气温有所回升,在阳光下坐着,虽然还是冷,但基本可以忍受。
这个身体很虚弱,即使我自认意志力算是坚强的,但也没有体力再走动了。
我需要吃东西,补充身体的热量,要不然等太阳落山,我可能又要死一回
当然,我也有后备计划:实在不行了,我就找一家连锁快餐店,冲进去、翻过柜台,抓一把吃的先塞嘴里,然后边嚼边冲到街上,找一辆警车,在店员追出来抽我之前趴到警车的引擎盖儿上束手就擒如果这计划顺利,那我今晚睡觉的地方也有着落了。
不过这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可能的话我还是不想给别人添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