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荣抬头,望着乡间一轮莹亮的明月,竟比城市里干净、清晰许多。明月当空之下,就是起伏的黑色群山,一座座扑在那里。繁华的乡镇在远处山谷间,那里住着许多与他无关的人。
他的家,原本是很好的。背山靠水,还在一条公路旁,他记得向慕华小时候,就很喜欢在屋前屋后玩耍,和一些村里的,或者新来的小孩玩在一起。
但这世界的变化,如此之快。这么快,这个家,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乡镇繁荣起来,一条条新公路修起,这一片区域几乎荒废。认得的邻居,一家家搬走。
孩子的妈妈早已另组婚姻,跟着别人在杭州打工。几个月前,向荣刚去杭州看过,远远地看着她,觉得她过得应该不错。那他就放心了。
六年了。
埋在屋子底下的孩子,应该只剩白骨。没人认得出。他认不出,他手里的这个小子,也认不出。
即便是几个月前,刘若煜和李必冉相遇,他们都认不出彼此,曾在这村里有过一面之缘。他们更加认不出向慕华了。
手里的半大小子周少凌,还昏迷着。把这样一个19岁的少年诱拐到手,对向荣而言,轻而易举。他扛着周少凌,走回院子,径直走进屋内,锁上了门。
打开一盏柔和的油灯,即使公路上偶尔有车经过,也察觉不了这乡村老屋里的端倪。向荣把人放在地上,用铁链锁好四肢,确保他不可能挣脱。又扭头看了眼窗外,夜色还深,夜还长。
他从柜子里取出瓶二锅头,倒上两杯,一杯自己喝,一杯浇在地上。而后点了支烟,坐在桌旁,看着那伏在冰冷地上的少年。
其实还是有些遗憾的。对于李必冉和刘若煜,只是诱使他们把自个儿送进了牢里。并不能像第一个或者这个,亲手折磨、杀了。但当时李必冉和刘若煜本身已经走在歪路上,向荣把网吧最好的两个位子给他们留着,装了监听器,察觉他们有杀人冲动。不知道为什么,向荣觉得,让他们动手杀了人,比直接杀掉他们,更能令自己感到满足。
况且,那个人也这么对向荣说:看着仇人自己走上绝路,众叛亲离,家破人亡,从此不得解脱,不比你直接动手,更好。即便将来他们出狱,你可以那时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