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无奈道:“我是……让你检查一下你身上之前留下的疤。”
傅城:“哦,你下次把目的说在前面,做法跟在后面。”
当兵这么多年,傅城的身上大大小小地几乎全是疤痕,但是脱掉衣服之后,发现身躯完好得恍如新生。傅城摸了一下后背,那里有一道被划出的新伤,在他昏过去之前还在流血,现在也已经没了,虽说一年的时间可以让它愈合,但是一点痕迹也不留确实有些诡异了。
时零牵起他的手,在其手背上用利器用力划了一下,鲜血从痕中涌出,大滴血液缓慢地向外挤,一会后,血液流出的速度滞缓最终停住。
时零给他擦去血迹,他惊奇地发现手上没有任何伤痕的影子。
傅城:“这是……”
时零:“变异人极快的恢复能力。”
傅城突然想到了“孟恩和”,说道:“是像三号一样吗?”
虽然还是人形,但是却拥有变异人的特性。
时零看着他,说道:“不……你应该比他还要成功。”
傅城:“成功?什么意思。”
接下来时零淡淡地说出了足以让傅城感到认知颠覆的话,他道:“秦苛曾经有过三个实验体,我,二号,以及三号。”
“他想在这三者身上实现‘尸王’的特性。但是我和二号,都失败了,三号是最接近成功的一个。他可以控制指定群体的变异人,最大容量是十五个。于是三号一直被秦苛带在身边研究。”
“我是零号,掺杂了时一的基因。三号掺杂的是孟老爷的基因,而二号掺杂的是他们实验室一个研究员的。”
傅城静静地听着。到这里突然问道:“二号是谁。”
时零没有回答,紧紧地盯着他,说道:“我们三个人花了秦苛多年的时间,所以他并不死心,觉得我们有很多潜能可以挖掘,于是取了我们的生殖细胞,继续加以改造,试图在我们的子代身上实现成功。”
“他用繁殖体 也就是诱拐来的女性进行受孕。我的后代并没有成功重现,被他养大送到了联盟,好像叫做文是非,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甚至连他的‘母亲’都没有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