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说实话,范学智对顾希的印象真的很深刻。第一次见到这个李爱国,是因为张二翠和李大牛的事情,二老死于特务事件,李爱国来部队要个说法,然后部队赔了他200块钱,当时他也在。

第二次看到这个李爱国,是在百货公司。他从混不吝的村里混混,变成了出口主席语录的知识分子,把那经理和服务员吓唬的一愣一愣的,但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自行车,现在自行车已经到手了。

第三次碰到他,他抢走了自己打的野鸡,当然说抢这个字不适合,毕竟这个人不知道那只受伤的野鸡是他打的,也不知道他循着踪迹找过来了。但想起他动作利落的砍鸡头,范学智都觉得自己的脖子冷飕飕的。

第四次见到他,他从牙尖嘴利……知识丰富的自行车买主,变成了斯文温和的小学校长(老师),范学智对这个人深表怀疑,他能教好书吗?

但是听到他说,小孩子起的太早,不利于身体成长。那一刻范学智觉得,这个人会是一个好老师,因为那么细小的问题他都注意到了。

现在的家庭中,谁会想到孩子起床太早不利于身体成长呢?

这是第五次见到他了。他从来没有在短短的几天内,这么多次的见到一个人。

“家里没人,如果可以的话,你能先接学勇回去吗?我回头再来接他。”范学智道。

这个人大概第一次拜托人,所以声音也冷邦邦的,不知道缓和一些。

“行,那我先走了。”顾希把小胖子抱到车上,坐在前面的一栏,坐后面没东西拦着,有点危险。

顾希到家四点半,小成途已经把今天的猪草切完了,正在烧热水。他们家每天要把五瓶热水瓶灌满,在顾希的特殊培养下,小成途也学会了喝热水。

听到自行车声,小成途跑了出来:“爸爸。”但看到爸爸带回来一个小胖子,他好奇的盯着他看。

他只有双蛋兄弟两个朋友,村子里的孩子也不跟他玩,因为他没有妈妈,李爱中又在部队,跟野孩子似的。

“儿子,这是你学前班的同学,叫范学勇。学勇,这是我儿子,跟你一样上学前班,叫李成途,你们同年。”顾希介绍。

范学勇是个热情又活泼的孩子,又听李成途是他的同学,大大方方的道:“李成途同学你好。”又学着大人的做派,和李成途握手。

和李成途粗糙、经常割猪草的手不同,范学勇小胖子的手非常的滑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