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进入闹市街,季酒就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视线。
那些视线和要塞里打量他的目光不同,更加露骨且低劣,像腥臭的浓痰一般黏在他身上。
他对这样的视线并不陌生,在来到第九军区之前,他总是被这样看着。
洛攸说今晚是他到安息城的第一顿,要带他吃闹市街最好吃的东西。但他们已经转了好几条巷子,洛攸却犯了选择恐惧。
还不停念叨着酒酒。
酒酒看这里,酒就看那里。
酒酒我跟你说这个好吃,酒酒你肯定喜欢这个,但我们再多转转,酒酒你跟上!
他被吵得头晕,鸡皮疙瘩起来就没再下去,酒酒酒酒,好烦啊!
经过一个陶瓷摊子时,季酒停下脚步。
他听见洛攸喊他了,但是没跟上去。
家里仅有的两只碗被他拿去喂了猫,虽然已经洗干净了,但他还是打算买两个新的赔给洛攸。
“买碗吗?哎呀你好眼光,你拿的那是我从首都星进来的碗,那儿的明星啊有钱人啊,都用这种碗!”
老板是个矮个子女人,穿得像缤纷的陶瓷,比她摊子上的碗还喜庆,“这样吧,小哥哥,看你长得帅,收你10星币怎么样?”
季酒听完就将碗放回去。
且不说价格高得离谱,这碗的色彩根本就不是首都星的潮流。
他正是因为碗毫无首都星的特质才多看了几眼,结果老板跟他说这是首都星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