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孩子了。”他叹道。
出了这样的事,往后别说读书科举,走旁的路也艰难,算是毁了,若真是顾解所为,那真真是畜生无疑,不,说畜生都是抬举他,虎毒还不食子呢。
他冲南若使了个眼色,压低声道:“这件事你可别多管,人家家事,掺和进去只会闹得一头乱,最后里外不是人,待会儿王大人出来,你只当什么都没听到,反正拐子你也抓住送到官府去了,是非对错自有律法定夺。”
王尚书那一声喊,要说全然无意,他可不信,这种父虐子的事最是难断,他不想谷哥儿心软强出头。
南若明白他的顾虑,此世讲究万事孝为先,父母对子女有绝对的掌控权,子女面对父母的责罚需得小受大走,意思是父母打得轻就忍着,打得重就跑,否则受伤不能动弹,反而是陷父母于不义。
现代人看来自是荒谬无语,可眼下确实如此,父母卖儿卖女实属正常,反过来儿女卖父卖母试试,被人揭发出去,坐牢打板子都是轻的,往后几代人都抬不起头,且古人难离故土,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都难。
这样的大环境下,除非能拿到确确实实的证据证明这件事是顾解所为,否则很难给顾解定罪,且这件事顾渔还不能出面,子告父属不孝,非但不能告,还得隐瞒包庇。
因为律法里有一条叫亲亲得相首匿制。
直白的说就是准许亲属之间互相包庇,譬如父亲杀了人,儿子妻子选择包庇不说不会受到任何责罚,且在众人眼里,包庇才是正确做法,若去举告非但不会让人觉得正直,反而认为你这个人不孝不义。
除非涉及到谋逆大罪。
退一万步,即便证据确凿表明顾解虐子杀子,顾渔也得先扛过一百仗,再坐三年牢,民告官,子告父,妻告夫,都要先处罚原告一通。
南若先前抄写到这段律法时,很是在心里吐槽了一番。
所以这件事很难处理,纵使王尚书想给外甥讨公道,也得顾及外甥的名声。
他们这些外人,就更不好掺和了。
南若垂眸,眼前掠过顾渔被扔在地上绝望的模样,若他没有将人认出来,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赵荣见状就知道自家外甥又心软了,按住他的胳膊:“便是你想打抱不平,也要看人家是否愿意接受,再者事情真相如何还不知晓,不能只听一面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