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谋杀罂粟 韩骨 862 字 7个月前

无论是曼达还是神血,教会与血猎的态度都是隐瞒。皇室内部昏庸无度,消息的发散不仅会导致骚乱,还会让本就只是表面平和的皇室掀起狂风。

所以莱恩斯开门见山,明确了来意。

塞缪斯听完松了一口气,明显想早点应付完莱恩斯早点送走这尊大佛,态度诚恳殷切:“探长有什么私事,如果方便讲,我会尽全力帮忙。”

莱恩斯看了他一眼,问:“晨鸦现在隶属于谁?”

塞缪斯顿了片刻,没有想到莱恩斯会问这个问题,“晨鸦从来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您是知道的。”

“是吗?”莱恩斯随意地回答,一动不动地紧盯着塞缪斯。

在南区生活的年轻贵族中很少知道血猎,但在老一辈中,血猎,诺德会长与莱恩斯探长是一组带有意向的名词。

塞缪斯的年龄不大不小,卡在一个十分尴尬的位置,他见到莱恩斯时只有四岁。那个挎着匕首与银枪,一脸冷漠坚毅的高大男子是塞缪斯小时候的偶像。

塞缪斯是伯纳尔的远方族系,父亲效忠如今的伯纳尔公爵,简单来说就是乱臣贼子的手下走狗。塞缪斯从小到大都会听到那些虚伪的,将自己都哄骗过去的“正义宣言”。他讨厌贵族,却喜欢猎人。

战争的尾巴粗壮柔韧,将维森诺尔扫荡得遍体鳞伤,如果不是血族内乱,血猎趁机潜入密林屠杀高等贵族,这条尾巴或许会如断尾的壁虎,重回生机。

那段时间血猎是国家的支柱,他们驻扎在南区正中央,紧贴着皇室,是保卫的盾牌,也是贴着心脏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