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陈澜知道他又要走了,忙放下手中的灰毛兔子,上去抱住人的腿。

祝简书看着仰着小脸的小孩,眼里露出丝笑意,却是不容拒绝地拿下小孩的手,“我要去忙事了,下次再来陪你玩。”

“殿殿,来。”

祝简书摸摸小孩的头,“嗯,过几日来,给你带雪珠犬。”

祝简书走的时候,都能觉到背上小孩眼巴巴的视线,不过他走的脚步却一点都没有放慢。

出了云落居之后,跟着祝简书的属下印可,往云落居的方向看了一眼,“小公子非常亲近殿下。”

祝简书没有否认印可的话,他道:“让下面的人去找条雪珠犬来,驯养好了,要温驯的。”

陈澜在祝简书离开之后,便收回了目光,在给灰毛兔子喂吃的玩,试试都哪种小灰最喜欢。

对祝简书他虽然挺不舍,不过其实也没有不舍到眼巴巴的地步,现在他的心神就都被灰毛兔子给引去了。

这只兔子的眼睛不是红色的,而是黑色,跟黑葡萄似的,还挺好看。

红珍说要给小灰弄个窝,陈澜又迈着小短腿看小灰的家。

接下来的几日,陈澜都早起来就看小灰,睡前也看小灰,白天就给它喂东西,对新抱回来的长耳朵灰兔他很新鲜,也很喜欢,时间都过的快多了,至于祝简书,好几日陈澜都没想他。

短短的半个月,灰毛兔子就都被他喂胖了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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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简书看着面前的雪珠犬,想着是不是太大了些,都跟那小孩差不多高了。

印可说:“这只雪珠犬最温顺,也通人性,小孩绊倒能上去垫着,孩子遇到危险,像玩火玩水,它都能把小孩叼回来,还会游泳,下面的人把它给夸的天花乱坠。”

祝简书心想,也用不到一条犬来帮小孩规避危险,若不然要那些婢女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