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魔神,就这样被一个十八岁的小娃娃给辖制住了。
这让红瑰脸上怎么挂得住?
红瑰体内气力暴涨,强行挣脱白瑰真言的束缚,冷笑道:“那这次我倒要看看,是你的嘴快还是我的鞭子快!”
所幸白瑰还只是一个稚嫩的年轻人,他的真言在红瑰身上的作用不能太久。
挣破真言之网,红瑰再度抬手,蔷薇刺卷动着疾风,在空气中划出电光般闪耀的弧度。
这一次,他的动作快如闪电,决不让白瑰有说话的空隙。
冷汗潸然的白瑰,仍拼尽最后一口气,要说出他的真言,但红瑰全力一击的威压排山倒海,铺天盖地,席卷而来。天纵奇才、无往不利的白瑰头一次尝试到真言反噬之痛,仿佛一把刀子在他的胸腔钻洞。
“嘭”
有一样东西,却来得比红瑰的鞭子更快。
那就是子弹。
一颗闪耀着灵光的子弹穿过了红瑰的胸腔。
鲜红的血液在红瑰胸前炸开,艳丽非常。
红瑰那不能被伤害的劫身被洞穿,心脏之处炸出一片淋漓血花。
隔着猩红血雾,白瑰眯起眼睛,看到了开枪的人到底是谁
是黑瑰。
红瑰、白瑰算是两个极端,却又很相似:一头长发如瀑布,一身长袍如流云,从头到脚都写着老式贵族的精致质感。
黑瑰则不然,他剪一头利落短发,更显脸部轮廓分明,穿一套黑色衬衫,解开两个纽扣,露出引人遐想的锁骨,西装裤笔挺地裹着修长的双腿,勾勒出一种更现代的男士风格。
黑瑰和红瑰、白瑰走的路子并不一样。他在三不管地带涉险太多,枕戈待旦,发现真言确实有不方便之处。所以,他自制了一种特殊武器 将真言之力嵌入特制的子弹之中,放在弹夹里,需要的时候开枪。就算大罗神仙来了,吃了他的花生米都得解除战斗状态一分钟。
红瑰冷不防吃了一记暗枪,灵体消散,消失在白云虚空间。
与此同时,缠绕着陈昭眉的蔷薇藤蔓也应声而解。
陈昭眉的灵体飘然下坠,却被白瑰眼明手捷地搂住。
落入带着旃檀妙香的怀抱,陈昭眉似有所感地抬头,却听到白瑰轻轻在他耳边说:“睡吧。”
真言。
在真言的力量下,陈昭眉毫无反抗地合上眼。
“醒来后,忘记这里的一切。”
也是真言。
无论是红瑰还是白瑰,都保持着极致的斯文温文。黑瑰却不然,他把手枪往腰带上一别望着白瑰说:“快走吧。我的子弹只有五发,而且对他的效果不会超过一分钟。”
言下之意,就算黑瑰和白瑰加起来,也没信心可以打赢红瑰。
因为无论白瑰还是黑瑰,都看出一个事实
红瑰,已然成神。
白瑰咳了咳,吃力移动受伤的灵体,随黑瑰一起往时空缝隙漂流,又说:“你怎么会来……”
黑瑰指了指耳朵:“听见了。”
陈昭眉那声虚弱的呼救,不仅被白瑰听见了,也被黑瑰听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