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误导对方。
原主的身份是一位公爵,谁能想到高高在上的公爵大人,竟然会住廉价的酒馆呢。对方要找人,肯定是从高档的地方找起。
再过个三五日,他就回到城堡,完成任务。
原主和对方的爱恨情仇,他完全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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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路街是贫民们的聚集地,三教五流什么样的人都有,其中不乏为了生活,在刀尖上舔血的猎人以及身姿灵敏的窃贼。
季安为了遮挡住标志性的蓝色发丝,头上戴了一顶男士贝雷帽,里衣穿的是白衬衫,外面套了一件格子马甲,下身是同色系的九分裤,脚上踩着黑色皮鞋,打扮的像是一位卖报纸的小报童。
但是谁家的报童能用得上这么好的料子,瞧那白衬衫,干净的连个污点都找不出来。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干活的小少爷。
几个大汉坐在角落里,眼神毒辣的扫视了一圈儿。
有肥羊来了。
酒馆不大,下面喝酒点餐,上面有包间可以聚餐。季安的出现就像是在油锅里滴下一滴水,人群一下子沸腾起来,有胆子大的舞女,当场就抛去一个飞吻。
“小帅哥,来玩呀。”
“得了吧!辛迪,这一看就是毛都没长齐的小鬼头,恐怕连荤都没开过。”
“哈哈哈哈哈。”
人群里猛地发出一阵笑声,他们上下扫视着季安,眼神色情而露骨。细皮嫩肉的小少爷,皮肤白的像是上好的珍珠,比最漂亮的舞女还要美上三分。
若是能和他一度春宵,这一辈子就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