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大厅凑足热闹的玛索郡土地主们迅速后撤位置,却不肯离开法条橙拍卖厅,虽然阿尔法城内位于“洛丽塔”奴隶市场旁边的地下竞技场是玛索郡排名第三的血腥娱乐场所,可能够免费地亲眼见证一名异端大骑士被送入不洁的深渊,冒点小风险绝对值得,何况,现在连妓女都希望能小腰肢在床上卖力耸动的时候听一些趣闻来助兴,土地主们很乐意让她们全身心投入,而不是为了几枚波旁银币纯粹应付他们因为油腻食物而走样的臃肿身躯。
“我们现在就去亮出身份吗?”伊丽莎白小姐跃跃欲试,理论上规格与圣事部三大组织持平但特殊权力却要更胜一筹的“秩序”诞生至今,她一直都陪身边的年轻巨头憋着一口恶气,她希望奥古斯丁现在就能走出去,告诉那群富裕的伪信者谁才是支配玛索郡话语权的aa——精神父亲。
“再等等,我想看看海伦家族的扈从是什么实力,再者,两头桀骜不驯的豹子还是先被别人折腾成半死不活才肯听话。”奥古斯丁决定继续冷眼旁观,一个完全将余生视作与罗桐柴尔德厮杀的女疯子,一个实验价值颇高的大骑士,已经足够让奥古斯丁抛弃那份自嘲的“矜持”,一个在阿尔法城尚且无法“救赎”的黑暗巨头,接下来只有被各种敌人一点一点蚕食的下场,最重要的是在奥古斯丁认知中,帝国一般贵族是一种很无聊的物种,你抽他一耳光,而且很使劲,他反而会把脸凑得更近,可如果你表现出友善、宽厚和诚实等众多贵族口头标榜的美德,他反而会迅速忽略你的存在。
笛卡尔深呼吸一口,手持长剑竖于胸口。
一名正统骑士是根本不屑去使用各种“杂种”剑,他们永远持有标配的圣殿象牙骑士剑,虽然战争用无数个鲜血实例证明马下作战的骑士手中那柄骑士剑,根本无法抗衡被称作“伟大杂种”的维京人大剑,可大骑士笛卡尔还是选择手中越来越被实用派骑士摒弃的圣殿象牙剑。
他望着正对面那位武力值只会在他之上的金发魁梧男子,甚至都不去打量两侧的敌人,一个还差几步就要买入皇家学会门槛的郁金香魔法师,加上一个使用所罗门式菊剑的诡异剑士,他现在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骑着骏马闯进法条橙,长驱直入,至少能够留给赫拉小姐一个完美的落幕印象。
“他是我的猎物。”
海伦家族那头犹如黄金狮子的男人张嘴道,匕首坠向地面,在话说完之际,匕首已经落入手中。
在旁观者眼中仿佛黄金狮子一瞬间就出现在笛卡尔身前,手中匕首划向大骑士脖颈大动脉,而笛卡尔也在第一时间后撤,在他即将拉开一个对圣殿象牙剑最合适间距的时候,黄金狮子又贴靠上前,完全不给笛卡尔发挥骑士剑长度优势的机会,特殊材质制成的匕首闪烁着诡异的阴暗色调光彩,暗金序列元素最大特点是能够破解实体魔法的元素构成,除此之外,被它割破肌肤,即使有奥术师的治疗图腾光环加持,也只能缓慢痊愈,所以一把暗金匕首几乎是所有上阶赏金猎人必备的首选冷兵器。
所以一把二十公分的暗金匕首加上五十公分的小臂长,就是近战武士的黄金范围。
“70公分的距离,就是我的上帝之区。”
这是传奇赏金猎人“蝎尾”奥斯顿广为流传的一句名言。
狼狈的大骑士只能一次次仓促迎击那柄路线刁钻的锋芒匕首,一楼观众叹为观止,一个个情不自禁屏住呼吸,瞪大眼睛,他们只能依稀黄金狮子一般长发男人模糊的身影,暗金匕首特有的光芒因为速度过快,在空中留下一道道残留的弧线形影像,以及匕首与骑士剑碰撞后的频繁火星。
笛卡尔一退再退,再有几米距离就是赫拉-玻尔塞福勒站立的圆柱。
一名大骑士的巅峰状态应该是身披高抗魔重铠、借助奔跑马匹的巨大冲力,最后关头扬起枪尾,将躲在盾牌后面的敌人刺个通透,然后擦身而过,已经将敌人整具尸体挑在空中,最后将其重重摔在地面上,这才是骑士的标准战争,而不是像笛卡尔这样持有一柄鸡肋的骑士剑与一个擅长近身肉搏的对手面对面作战。
可大骑士毫无惧色。
一如他第一次上战场遇见潮水般涌向他们阵营的帝国骑士,那些凶残的敌人披着华贵厚重的铠甲,漂亮长枪比撒克逊森林任何一名高阶骑士都要崭新锋利,那时候,大骑士才14岁,那次战役,他以4处枪伤和1处火元素魔法大面积灼伤的惨痛代价活了下来,并且捅死了一名被钩下马的中阶骑士和一个傲慢却倒霉的魔法师。
笛卡尔已经再一次无路可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