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麦突然被问到,一时有些慌神:“我,我跟陆总,在一个艺术展认识的,不过我们不熟,只见过一面而已。”
关于不熟这点,和王朗的判断基本一致。要是熟悉,陆之和大可不必借由他的手,如此隐晦地操作这件事。
幸亏他常年跟客户打交道,察言观色,揣摩客户心理的技艺炉火纯青,才能get到陆之和的点。
那次开会,是天星向陆之和介绍公司基本状况和资质,根本没有用笔的场合。像他那样精明干练的男人,绝不会记错这件事,所以掉笔只能是借口。
至于图什么?开会那天一切正常,除了电梯里他偶遇乔麦,甚至好心地想帮她搬箱子。而据王朗所知,陆之和并不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小乔,我得提醒你几句,陆总是我们很重要的客户,你在他面前要表现好一点,别丢了天星的脸,知道吗?”
乔麦鸡啄米点头:“知道王总,我一定好好把笔送过去。”
离开王朗办公室,她一路小跑回到工位,东西收拾了下,拎着包刚要走,忽然想起什么,又去敲了梁媛办公室的门。
“梁总,那个,我得出去一下,行吗?王总让我帮他办点事儿。”
梁媛从办公桌后抬起头,看她的眼神和之前有些不同,大约是以前小看了她的意思:“去吧,王总已经跟我打过招呼了,你回头在考勤系统上补个外出公干的请假条。”
“好的梁总。” 乔麦带上她办公室的门,小跑着出了公司。
在楼下拦了辆出租,她坐上去,跟司机报了地址,车子很快汇入主道车流。
乔麦望着窗外的风景,良久,才想起一个问题:为什么王朗会选择让她把笔送过去?找个闪送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