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登在高中时代便认识了李维斯的母亲李珍,因为相近的血统,相似的性格,两个人很快便互相产生了好感。考上同一所大学以后,他们更是立刻坠入爱河,如胶似漆地粘在了一起。
频繁的约会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李珍怀孕了。彼时伊登不过二十一岁,刚刚考上商学院的研究生。
Reeves家和李家都保持着一定的中国传统,既然有了孩子,两个人又如此相爱,双方家长顺理成章地为他们举办了婚礼。蜜月过后,这对新婚小夫妻从学生宿舍搬了出来,租了一个小公寓建立小家,伊登的父亲便将儿子从小到大的书籍玩具统统打包给他寄了过去。
说到这里伊登忽然打住了,低眉敛目,似乎陷在了某种深刻的回忆里。
宗铭等了片刻,打开一罐咖啡递过去。伊登仿佛被他惊醒了了,抬眼说了一声“谢谢”,继续道:“我在收拾父亲寄给我的东西时,发现了一个小木箱。箱子里装着一捆用油纸包裹的手札,我怕是什么重要文件,便打电话问父亲要不要寄回去,结果他说那是爷爷生前留给我的,指明要让我继承,所以这些年家里其他人从来都没有打开过,包括他自己在内。”
李维斯心中一动,脑海中依稀闪过一些模糊的画面。
伊登呷了一口咖啡,沙哑地说:“那是荣靳之的日记,确切地说,是他和一个叫于骅的记者共同撰写的《南石头集中营札记》。”
1942年初,荣靳之乘坐一种船头画着红色圆圈,俗称“大眼鸡”的三轭帆船从水路去往广州,上岸之前被驻守广州的日军以“检疫”为名扣押在了珠江边的南石头惩戒所。
和他一起被扣下的,还有一名年轻的记者——于骅。
于骅也是广州人,中学毕业后在香港《申报》工作,这次是想回老家探亲才傻乎乎上了日军的贼船。他随身带着相机,一路走一路拍,将“大眼鸡船”从香港出发以后沿路发生的一切都用照片记录了下来。而荣靳之有写日记的习惯,在船上闲来无事,写了许多沿途见闻以及自己的回忆。
两人一个爱拍一个爱写,惺惺相惜,逐渐变成了好朋友。
进入南石头惩戒所以后,他们被分在同一个监房里,更是共同见证和记载了“波字第8604部 队”对返乡难民做下的不见天日的暴行。
也正是在那里,荣靳之遇到了他曾经的学生——伊藤光。
伊藤光当时受极端军国主义思想的熏陶,变得完全不可理喻,先是试图说服荣靳之为波字第8604部 队服务,遭到拒绝以后又威胁他要曝光他共产党的身份,把他送到东北受审。
荣靳之始终没有屈服,甚至没有绝望,他在被关进集中营以后就意识到这些难民可能都出不去了,日军恐怕从始至终就没打算送他们回广州,之所以用“遣返”的名义把他们从香港赶出来,不过是为了缓解港岛的生存压力,顺便给波字第8604部 队提供大量的实验活体而已。
一想到望眼欲穿的家人,襁褓之中的儿子,他的心就像刀割一样难受。他想设法带着难民逃出去,但这里驻扎着大批日军,守卫极为森严,连和外界联系的机会都没有,遑论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