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又晾了三天,三天以后皮革已经被晾干。跟浸泡在水中相比,它变硬了一些,但很是柔软,柔韧又富有弹性,无论谁去摸过都能摸出来这种鞣制过后又晒干的皮革非常的舒服。这个时候它还很干涩,但经过最后一步的处理,即是重新上油——用亚麻油这种植物油来涂上少量,并经过长时间的搓揉,最后得到的皮革光亮柔软,毛发蓬松反射着光泽,无论看或者是伸手去摸,它和没鞣制的皮革都有着天差地别的区别。前者摸着极不舒服,后者摸着却是舒服之极!

众人看在眼里,谁都忍不住去抚摸鞣制后的皮革,它现在有了一种诱惑力,让人想把它贴到身上!就像现代人看到华丽柔美而又蓬松亮泽的皮草,那种想要去抚摸的欲望是发自本能的。

新出品的鞣制皮革引来了整个部族成员们的围观,所有人都在赞美它,抚摸它,对它带给人的出奇舒服感觉得觉得不可思议。那还是僵绑绑的皮子?摸起来就像摸天上的云彩一般柔软绷松,把它抱在怀里时甚至有了一种拥抱云彩的感觉。最受不了这种诱惑的是族里的妇女,出于女性的本能,她们已经在试着把毛皮往身上围,然后为它带来的舒服感觉而嘴角飞扬。

真是舒服,贴在身上的感觉轻巧、柔软、暖和,还有一种微痒的触感,搔得人心底都微痒,却又感觉得到极度的愉悦。

于是她们就很羡慕,又很好奇。族长家里的吉玛确实能干得很吓人,他下一步会用这种东西做出什么来?男人们侧是妒忌了,找个比女人还能干的男人来当吉玛,为什么大家当初就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族长就是族长,眼光果然够毒辣,一下就相中了毕达拉察阿苏。猎人部族的男人很庆幸,自己这边领先抢到了人。海风部族的人则鼓足了劲去给泰格当后盾,誓必要让他也抢到人。

一边摸着鞣制过的毛皮,哥本一边忍不住惊叹:“真舒服,还特别暖和。如果是这种皮,把它围满我的全身我都愿意!嘿嘿,孙志新,赶紧教阿尔法学这个,我那里有不少的毛皮,让他把它们都变成这种!”

阿尔法黑了脸:“为什么是我学?不过……它真是舒服。咦?冬天用这个裹在身上,岂不是很暖和?哥本那家伙太瘦,冬天最不经冻。我学!”

孙志新呵呵笑着打手势调侃他:“你们两个早晚会成一家人,一起学吧。”

听了布库的翻译,阿尔法脸色一红,却没反驳,只是拿着一张毛由仔细抚摸着掩饰自己的羞窘,嘴里道:“用这个裹在身上,挺好!”

布库使劲的点头,一直控制不住自己去摸它。他现在觉得假如孙志新要用这种皮革把自己变成人形的春卷的话——他一点都不介意!

孙志新则更满意,第二种办法都不必试了。此次鞣革,成功完成!部族从此有了真正可以御寒的东西!

不过,裹在身上?那也太糟蹋这些毛皮,他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用它们来做衣服!

第109章 制衣

孙志新的鞣皮成功在营地里掀起了一阵鞣皮风。皮革经过鞣制以后的效果大家都看了,有没有经过鞣制的皮革简直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差别,鞣制皮革的舒适是显而易见。而且不必孙志新有任何多言,凡是看到它的人都能想像得到它在冬天的保暖意义。因此鞣皮迅速成为营地的主要活动,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都参与鞣皮的活动,连猎人们都不例外,只要一得闲就会去帮鞣皮那边的忙。想要在寒冷的冬季穿上这种柔软暖和的皮革,他们一起来动手鞣皮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孙志新这种家庭式的简化鞣皮法非常适合目前部族的实际情况,结果便导致了全民大鞣皮的风波。虽然不及烧瓷一样来得盛大,但影响的波及面却要广得多,会成为部族生活发展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反观孙志新,他现在倒是闲了,因为鞣皮的工作被纳鲁和泰格,还有布库和奥格接手过去,他反倒无事可干,顶多是向族人演示一下鞣革剂、浸酸剂的制做方法而已。就像现代的某些专家叫兽,只动口不动手……

几样东西的原理很复杂,实际操作也繁琐,但难度其实则不难,包括整个鞣皮过程,几乎看一遍就会。连智力有问题的哈里斯同学都能在干多了后学会鞣皮,其它人还能学不会?所以孙志新当了几天的鞣皮老师以后实在是闲得不行,就算他想鞣皮都发现自己手里无皮可鞣,全叫其它人把这活儿抢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