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是个普通的宝物猎人。
他没有过人的天赋,也没有特别的家世,来到格罗林成为宝物猎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冒险欲望。
他已经做好了扬名立万的准备,不过生活往往不会那么简单的给予你想要的东西。
因为没有特别的天赋,所以他无法参与到那些大型遗迹的探索工作,只能成为一名普通的搬运工。
搬运工的工作很简单,也很单调。
他需要加入一个团队,然后帮这些穷的买不起储物戒指的家伙搬运食物、饮水并在探索结束后负责搜索战利品。
因为在整个行动中贡献不了太多的力量,所以他们只能分到很少的一些抽成,只能让他们在格罗林勉强生活下去。
由于无法自己贡献力量,所以搬运工又被轻蔑的称呼为鬣狗,在这里的地位很低。
成为搬运工后,曾经的雄心壮志逐渐被生活磨灭,赚钱回家的愿望一降再降,最后只剩下一点:活下去。
买不起房,那么就住在桥洞下。
娶不到老婆,就每个月去一次游莺店,花几个银币满足一次。
吃不到饭,就割些魔物的肉,吃不死就算赚到了。
他已经彻底向生活低头,不过生活还是给他开了一个大玩笑。
他被卷入到了罪恶之城。
最开始,他还是很兴奋的。
所有人的资源在这一瞬间近乎洗白,大家都会站到一个起泡线上,从头开始奋斗。
接受了恶魔化之后,他开始畅想美好的未来,但马上就发现,这里的生活更加残酷了。
有天赋的人在哪里都能崛起,比他运气好的则化为强大的恶魔,而不是像他这样,成为一个稍微强壮一些的小鬼。
有限的食物被不断的抢夺,他们这样普通人的性命更加的不值钱,更加的廉价。
所以,他再次向生活低头了。
他躺在墙角,肚子饿了就吃一点苔藓,渴了就喝一点从墙壁上渗透下来的泥水,每天脑子空空的等待死亡的到来。
在他等死时,他在半睡半醒间看到了一个奇妙的生物向自己飞来。
对方看起来只有拇指大小,绚丽的外表仿佛是将彩虹缝制成了衣服,梦幻般的色彩让金忍不住说道:“真美啊。”
随后,这个小东西飞到了金的脑子里,让他几乎瞬间沉入梦乡。
“金,你该醒醒了。”
猛的惊醒,金发现自己躺在草地上,刺眼的阳光从头顶的树叶中渗透下来,耀眼的光芒不知为何让他有股想要流泪的冲动。
扭过头,他看到自己的青梅竹马坐在他的身边,正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
“金,你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