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天才作家 o白野o 1514 字 3个月前

庄墨理解任明卿的这种爱,给了他尽可能多的支持,不管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只要不影响他的身体健康,做到基本的劳逸结合,庄墨基本上不去干涉任明卿的写作。任明卿工作的时候庄墨不看电视不听音乐,连电话都去外头接,就是希望为他的小家伙提供最好的创作环境。

所以对于任明卿的充耳不闻,庄墨见怪不惯了,淡然地布菜:“有些人写作是因为热爱,有些人却把写作当成一种讨人厌的工作,一个月写600字还哭爹喊娘,要不是能一夜暴富,压根懒得写。”

谭思:“……”

谭思:“休得血口喷人!老子明明写了700!”

任明卿终于停笔了,庄墨和颜悦色地问他:“写了多少?”

“7000。”

谭思卧槽一声:一个上午7000,这个人是红点写网文出身的吗?

庄墨笑而不语。任明卿手速非常可怕,平均每小时3千多,去写红点升级流都没有问题,然而他竟然是个实体书作者,如果按照日均1.5万的手速,他每半个月就能出一本单行,脑力惊人。

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根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鸡腿。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