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明卿摇摇头,握住了他温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脸颊边上:“我是度他山。我要跟你一起登顶。”
他意识到自己去纠结商业化写作还是自由写作是毫无意义的事。创作出有血有肉又有趣好看的作品,是他,是庄墨,是所有人共同的追求。
他每一次都力图做到最好,也在每一篇结束之时心旌动荡。钱是别人给的,可故事是他自己的。
“写作是有趣的事。”他回忆起了最根本的初衷。
只要他还在写,其他事让庄墨去想,让庄墨去做决定,最后换来了世俗的金钱名利,他这就不算认真创作了吗?
他比自己随手写认真百倍千倍!
任明卿凑到电脑前:“这回要卖给谁,需要我修哪里?”
庄墨愣了好一会儿,像是从未见过他似得望着他的侧脸。
他不指望任明卿理解,也没有想到任明卿会愿意跟他同行。
庄墨欣喜若狂,又很快冷静下来:“你没有必要为了我去做这些事。”
“不是为了你。”任明卿道,“我是度他山。”
他之前对“度他山”这个笔名没有一丝一毫的归属感,但他现在想做度他山,想做那个跟庄墨一起登顶的度他山。
庄墨太幸福了,他甚至热泪盈眶,他想也许从来没有编辑像他那么幸运。他花了点功夫整理情绪,然后调开了word文档:“就是……调成了现代背景。”
谭思在一旁看得感动得都要哭了,怎么老沈和小度因为改文吵架,还能吵到互相表白,这什么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
任明卿:“你把背景改了也就算了,为什么你把绘烟改成了一个作家?她是一个画师啊。”
庄墨:“你对画师这个行业根本不了解,瞎写,半点不专业,改成作家这些剧情也都成立,当然是作家更不容易露怯。”
任明卿:“可是这样结尾的设计就出了大问题,绘画是具象化的,文字不是啊,文字怎么体现这种庞大的画面感?”
庄墨:“怎么不能体现了用文字布阵啊?文字布阵的概念不也很酷吗?”
任明卿:“那就是很普通的术法呀,根本就一点意思都没有!”抢了鼠标要改回来。
庄墨:“你就听我的改,别自作主张了,你一写到绘烟就水得和整体风格不搭调,很出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