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可爱啊……”任明卿说起花铃就激动得脸红,一个劲地傻笑,“你不觉得吗?”
“是很普通的女性角色塑造。”庄墨心里窜起来一股邪火,对这个不存在的女人恨之入骨。
“好吧。”任明卿特别随和,不是那种“我喜欢什么角色就不允许别人说一句不好”的人,理智花铃厨,温柔二次元。
“我以为你喜欢这种女性角色,也会喜欢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庄墨绕回原来的话题,引着他继续往下说。
“什么类型哪里说得准,这个讲缘分的。不过只要对方人品好,无论什么样的性格,我都会迁就。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天生一对、天作之合,两个人在一起生活,肯定需要磨合,日子久了就好了。”任明卿不是小姑娘,虽然没有谈过恋爱,但爱情观比较成熟,不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只是我希望两个人都奔着结婚去,在一起以后能安安稳稳过日子。”
庄墨发现他对安安稳稳过日子特别有执念:“我以为你没谈过恋爱,会想轰轰烈烈一场。”
任明卿赶忙拒绝:“我只是个普通人,向往宁静的生活。如果有什么感情纠纷,一会儿冒出来个第三者,像琼瑶剧一样,我肯定处理不好。我也不喜欢这样。”
“明白,你就想结婚生子。”
“没错。如果我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又能遇到合适的人,我想尽快成家立业。”
“你很快就能遇上的吧。你又不挑,什么性格你都愿意去迁就。”庄墨说到这里已经不像一开始那么兴奋,神情和语气甚至有点冷淡。
“我倒不觉得会那么顺利。我这样的性格,肯定只会在身近的人中找,我的朋友圈又很狭窄,至今为止都没有女生。而且我的工作没有社交属性,估计还蛮难找的。”
“会在身近的人中找?”庄墨只挑重点听。
“对啊。我不太可能对别人一见钟情。再漂亮的女孩子,我都不会说看到她的脸就要跟她过一辈子。但是如果有人一直长久地陪伴我,细水长流,我估计忍不住就把她娶了。”
“为什么?”
“这不是很顺其自然的吗?能成为朋友的人,一开始就互有好感的吧?能互相长久地相伴,更是三观上都没有大的差异,人品也经得住考验,彼此之间的相处被磨合得很舒服。在漫长的时光中互相扶持,共同参与了对方的人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共同回忆,那么即使一开始并没有暧昧的情愫,也总有一天发现已经离不开对方了。也许就像你说的,这样的感情不够轰轰烈烈,但我觉得这种感情更牢固。”
“你说的没错。”庄墨没有仔细考虑过爱情这回事。对于他来说,爱情不重要,伴侣也不重要,他目前为止的人生都是以事业为中心,单身得很自由。任明卿的话对他很有启发。从刚才开始,他也在思考他会寻找怎样的伴侣共度余生,最后发觉两人的观念不谋而合。“生活都是很琐碎的,如果能在日常生活中彼此尊重、互相关心,那确实非常了不起,不能辜负这样子的人。”
“对,反正都是踏踏实实过日子,那还是赶紧结婚吧,有没有夫妻之名还是很要紧的。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应该严肃,不能儿戏。”任明卿把婚姻看得很重要,态度也很端正,口气忍不住严肃了起来。只是随之而来的憧憬又让他的眉眼变得很温柔,似乎只是嘴上说说而已,他就已经过上了幸福的婚姻生活。“结婚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那就不会寂寞了。”
庄墨凝视着他陶醉的表情,莞尔:“确实。”
任明卿得了表扬,不好意思起来:“我都是自己想想的,没有什么经验。你身经百战,不要笑话我。”
“我没什么可笑话你的。这种事情要到一定年纪、有一定阅历,想法才会靠谱。我年轻的时候远没有你那么成熟。”
任明卿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你以前是个坏男人吗?”
他跟庄墨非常亲,但从来没有问过庄墨的情史,觉得这么私人的话题可能会逾距。不过今晚庄墨谈兴正浓,也许愿意分享。
对于任明卿的问题,庄墨坦白从宽:“我12岁的时候在一家寄宿制学校上学。天台、河畔、操场、花园,是情侣幽会重灾区。我作为学生会主席,被予以重任,戴着袖标去逮人。我是很支持早恋的,所以我基本上对情侣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那些女朋友特别好看的,我会二话不说把他们逮住。逮住以后,严肃地警告他们早恋的危害,把他们拆散——不久之后,那些被拆散的小姑娘,都会变成我的女朋友。”
任明卿笑得不行,等笑够了,戳戳庄墨的手臂:“想不到我们庄先生是个少女杀手,专骗初中小姑娘。”
“小时候荒唐,长大了以后却也不怎么谈了。跟你一样,忙,没时间,分不出精力,不想照顾别人。我可能以后都不会娶妻生子。”
“为什么?”任明卿吃了一惊。
“你现在是很闲,可我还是忙啊。我被你绊住了,白天要为你打工,晚上要回家照顾你。我要是有个女朋友,她恐怕连杀了你的心都有。”
任明卿忙道对不起:“我可以一个人生活,没有关系的,你不用太迁就我,什么都以我为中心。”
“你就是我的工作。”庄墨宠溺地摸摸他的脑袋。
“你这样,我就跟你解约了。”
庄墨紧紧攀住了他的手:“那可不行,你得有契约精神,解约是要赔偿巨额违约金的。”
任明卿想了半分钟,还是觉得不妥:“你要是为了我不结婚,那我也不结婚了,你单到什么时候,我就陪你单到什么时候。”说着赌气地躺平。
“那也行啊。”庄墨这个老流氓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还通体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