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和庄墨是情侣关系,但是在工作上,他还是想凭自己的本事堂堂正正赢得他的尊重,而不是他的偏爱。
而他的对手是谭思,霸榜五年的天神。
任明卿焦虑得一塌糊涂,后来拿着抹布把地擦了三遍才稍微缓和一点。
第64章
两人整理好行李,下楼吃饭。别墅里有专门的阿姨负责作家们的饮食起居,此时端上了热气腾腾的家常小菜,谭思已经坐在位置上,放浪形骸地喝上了小酒。李让坐在他身边,坐姿极其端正,手执汤勺的姿势很文雅。
庄墨专心伺候任明卿:“饭还吃得惯吗?不行以后我帮你做。”小区里就有菜市场,出门采购也方便的。
“挺好吃的。”任明卿在外人面前还是有点羞涩,不敢大声说话。
庄墨笑说:“那你多吃点。”
等他吃完,走到厨房帮他盛了一碗饭。
李让对任明卿侧目。这些新人作者,没写过什么东西,靠着运气一炮而红,自觉高人一等,连吃饭这种小事都要经纪人伺候着——这哪里还算是作者?作者全靠笔杆子,什么时候搞得像明星一样前呼后拥?市场经济下也确实有人愿意捧着他。李让赶紧扒完自己的饭,上楼写自己的,不愿意再看到虚伪经纪人捧臭脚。
谭思看着他俩,亦是眼出血。
谭思自问也不是什么小心眼的男人,可是沈从心太过分了!太过分了!遥想当年他跟沈从心那时候,姓沈的为了催稿,把他关在酒店里,不写完不给他吃饭!你在我这儿,饭都不给我吃,找了新作者,就狗腿兮兮地给他添饭。怎么作者与作者之间的差距就那么大呢?
谭思气急之下觉得庄墨是故意的。庄墨一个大少爷,十指不沾阳春水,什么时候做过这等伺候人的事?这殷殷切切的故意……怎么都是要气死他的样子。
谭思这样想着就冷静下来了:果然,姓沈的还是在乎他的。
要不怎么解释呢?
找个当年跟自己有过节的收在麾下来膈应自己?还非得来抢他的项目?
谭思往嘴里挑了粒鱼皮花生,老不正经地斜了任明卿一眼:“度他山?”
任明卿咽下了嘴里的饭,端着饭碗,警觉地看着他。
“你是我的读者,给我写过同人,对不对?”
任明卿脸红了白,白了红,庄墨在一旁心都凉了半截。他在任明卿身后疯狂给谭思打眼色,还抬手,在脖子上干脆利落地比划了一刀。
谭思可没得怕的,冲任明卿嘻嘻一笑:“当初是我不好。我听我的吧主说,你的文里存在抄袭,随手挂了调色盘,冤枉了你,是我的错。”
任明卿脸色很尴尬,也勉强,这是他受过的很大的冤屈。
“其实我之前就听说过你,老沈很欣赏你,总把你挂在嘴边。我不希望我的经纪人分神带其他人,潜意识里把你当成竞争对手。我这事儿确实做的混蛋。你只是个刚起步的小作者,一个喜欢我文章的粉丝,我竟然与你置气,对你造成了那么大的伤害,我很抱歉……”谭思指指庄墨,“不过主要原因是老沈他是个红颜祸水。”
庄墨心中犹如惊涛骇浪,探了眼任明卿的脸色,难看,很难看。
任明卿一直不知道庄墨就是谭思当时的经纪人,那个第一个肯定他才华、向他伸出橄榄枝、最后又无疾而终的编辑,庄墨从来没有提过。这样想来,早在几年前,庄墨就在他生命里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啊!
任明卿脾气好,没有当场发作,给庄总留足了面子。等庄总在厨房里洗完碗后,两人才严肃地上楼,召开双人会晤。
庄墨将前因后果老实交代:“我在贴吧挖到你以后,谭思发作,把你挂了。我们之间爆发了一次争执,争执的结果是他删博,而你不再参与《诡域》系列的创作。”
庄墨原本计划开放手中的版权,邀请任明卿加入其中,单开一条故事线,把《诡域》世界观做大,参考十洲四海模式。
谭思一开始满口答应,后来见庄墨在任明卿的书上花了越来越多的精力,开始撒泼打滚地反悔。他毕竟是原作者,没有他的授权,庄墨即使手握版权也很难推进,最后只好把任明卿的书化浆了。
“谭思其实就是不想你带我,跟怎样的创作形式无关。”任明卿一针见血。谭思只是找个由头向庄墨表明自己的态度:我们两个,你只能二选一。
庄墨妥协了,选了更有商业价值的谭思。
当时庄墨和谭思刚签约,正在作家和编辑的蜜月期,谭思又是如日中天的上升期作者,庄墨自然不能为了另外一个无名无姓的小作者和谭思决裂。
任明卿说不沮丧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