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闻言。眼中终于有了几分释然。
太子并未参与叛乱。这也许是众多坏消息中唯一地好消息了吧。
没有再理会门外的潘尚书,皇上一把按住方铮的肩头,低声道:“形势危急至此,你还不愿冲出城去搬兵么?难道你就看着大家都死在这里?”
方铮默然,回过头扫视了一圈,亲人,老婆,朋友,一个人在这世界上到底为什么而活着?权势,还是金钱?钢刀加颈之时,一切身外之物仿佛都变得虚无缥缈。陪在身边的,除了自己的亲人,还能有谁?
说实话,方铮现在很害怕,他的双腿止不住的发抖,从门外千军万马的重重包围中冲出城去,换了以前,这种疯狂的找死方法他是想都不敢想的,没想到今日形势逼到这个地步,自己却不得不去做这件十死无生的事,——为了自己的亲人和爱人。
他也明白皇上的话有道理,冯仇刀虽说不会反叛,但在这个敏感的时期,除了皇上本人和他方铮,恐怕谁也调动不了他的军队,并非冯仇刀不忠君,而是值此纷乱之时,他肯定已不敢随便相信别人,只有交情与他相厚的方铮,拿着皇上亲笔所写的调兵特旨去找他,他才会相信,因为世人都知道,方铮是皇上的亲信,又是皇上的女婿,从某个角度来说,方铮其实就是皇上的代言人。
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将这句话说得再直白一些,有些事是一个男人必须要去做的。若连自己的家小都保护不了,这个男人还算男人吗?太监都会看不起他吧?
方铮觉得自己挺像《倚天》里的明教教主张无忌,他觉得自己做的所有事情都是被形势或被人逼出来的,从帮胖子和长平打架,到给朝廷献策,再到与潘尚书结怨,与突厥人谈判,一切都不是自己主动去做的,或迫于形势,或迫于人情,现在,他又不得不去做一件自己并不想做的事了,这件事必须要做,为了一个男人的责任。
望着皇上,方铮的眼神透着一股决绝。妈的!死就死了!老子本来就是穿越来的,比别人多活了一辈子,值了!大不了老子再穿越回去。
“皇上,我去!”
皇上对他的回答很欣慰,眼中充满了温情。
“朕会派最精锐的三百禁军保护你冲出重围,你,……你不会有事的。”
骗鬼去吧!没事你自己怎么不去?方铮对这句不切实际的安慰嗤之以鼻,既然决定去,有没有人保护自己已不重要,就算孤身一人,也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