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是因为时间长了,已经彻底消散了?若是如此的话,证明王吉安被杀那几天,这位“老神仙”并不在府中。
可宋征仍旧觉得事情不会这么简单。
他道:“派个人去,把县衙内和此案有关的卷宗全部调过来。”
李三眼领命,亲自带人去了。时间不长李三眼带着一芥指的案卷回来了,宋征伸手一拂,所有的案卷当空展开,他展开神通一眼看去,案件的前因后果一应细节了然于心。
从王吉安家人的供词可以看出来,他早年只是一个柳县的普通人,家中父母双亡,他认得几个字,靠给人抄书、写信为生。
不算是文修,只是个文人。
而在洪武天朝,不成文修是没有任何前途的。那个时候的王吉安穷困潦倒,温饱尚成问题,更别说终身大事了。
像他这样的文人,在整个洪武天朝多如牛毛。若是能够放下读书人的身段,做些他们原本鄙视的事情,那还能生活得好一些,否则就只能一直清贫下去。
宋征的父亲当年一定要让他成为修士,也正是这个原因。
大概在十年前,王吉安忽然发迹。所有的家人证词,在谈及王吉安的发迹时都不详细,因为那是在他们之前。
穷在闹市无人问,王吉安发迹之后,他们才先后出现在王吉安的身边。
据推测,王吉安应该就是那个时候遇到了那位“老神仙”,他因此成为了修士,变得处事圆滑,精通人情世故,善于钻营。
于是进入了县衙,从一个小小的文吏做起,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坐上了人人眼红的柳县矿监的位置。
宋征记得莆召说过,他准备用四百万元玉买下柳县矿监的位置,可是王吉安当年并没有花什么钱。
而对于那位“恩重如山”的老神仙,王吉安也十分尊敬,专门留着院子侍奉。然而对于王吉安周围的人来说,这位老神仙几乎是隐身的,没有人见过他,也没有人对他有什么印象。
甚至在审讯的时候,若不是主审官提醒,他们甚至会完全想不起来还有这么一个人。
宋征了解到这些的时候,已经微微皱眉,“老神仙”这个称谓,若是凡俗之人面对强大修士,倒也并不显得突兀。
可是王吉安已经是修士了,他应该很清楚修士和仙人之间的区别,为何还会违反常理的如此称呼对方?
而这位“老神仙”能够存在却隐身,让除了王吉安之外的所有人,都忽视了自己,这应当是一种罕见的大神通。
他对这位“老神仙”越发好奇起来。
而案件的其他细节,也颇多耐人寻味的地方。首先,明面上的嫌疑人有两个,他的小妾,他的护院。
这个小妾,是司邦阙的远房侄女,在整个柳县几乎没有人知道。
而他的护院,准确来说应该是他的贴身护卫。他有一名长随,两名贴身护卫,这是其中之一。
从他亲人的证词中可以看出来,王吉安从案发一个月前开始,频繁往来于县城和小漠河矿坑之间。
而他的亲人们可能对王吉安的过往并不了解,却非常了解县里各个矿坑的情况——这也事关他们能够捞到的好处。
小漠河矿坑贫瘠,只能出产四阶的“秘纹银”,三阶的“白铜”和四阶的“彩釉铁”。
这种地方不值得身份尊贵的矿监大人一天跑两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