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孙传庭的疑问
对于蓝田县尊大人带着一百骑去了草原上当马贼的事情,孙传庭自然是知道的。
对此,他没有感到半分的诧异,甚至有些欣喜。
云氏这个巨寇之家,不再祸害本乡本土的人,改去草原上当马贼,他认为这也算是改邪归正的一种。
身为陕西巡抚,刚刚平定了河南,斩杀了巨寇高迎祥,才回到西安府坐镇,他就发现,自己要面对的第一件事就是蓝田县令长久不坐堂的事情。
在富裕的蓝田县做县令是一个众人皆知的肥缺!
按理说,那些候补官员们应该趋之若鹜才对,可是,恰恰相反,候补官员们喜欢去小的不像话的长安县,扶风县,乾县,商南县,也不愿意踏进巨大的蓝田县一步。
个中的原因,没人比孙传庭更加的清楚了。
想当初,自己从永城县令任上专任长安县专事剿匪的时候,就知晓蓝田县最大的贼寇就是本地的豪强云氏!
为了治理西安府周边的匪患,他可是下过大功夫的,好在那时候的贼寇都比较蠢,这才能让他一网打尽。
云氏这家贼寇是所有贼寇中最有意思的,他们与别的贼寇不同,并没有招来多少民怨,很多时候,蓝田县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很好地遏制了其余盗匪祸害蓝田县。
就是基于这个考虑,孙传庭这才在云氏盗匪祸乱乡里铁证如山的情况下,饶恕云氏盗匪一次。
否则,以他的性格,即便是有大太监说话,他也照样不予理会。
魏忠贤在的时候,好人就没法子好好地当官,孙传庭知道自己的性子,再继续做官,迟早会是魏忠贤的刀下之鬼。
原本想着辞官回乡,没想到,山西连年大灾,百姓苦不堪言,眼看着昏官,贪官,庸官将山西治理的民不聊生,加上流寇四起,让好人没了活路,孙传庭这才主动出山,要求做官。
皇帝本来希望他能留在京城为官,孙传庭认为自己在京城为官毫无意义,就主动请缨来到了山西,编练民军,安定乡里。
有幸在河南弄死了高迎祥之后,孙传庭也就成了陕西巡抚。
所有人都以为陕西是大明流寇的根基,需要一头猛虎来看管。
孙传庭虽然在那些人的眼中并非猛虎,好在,认为他是一条好狗的人很多,因此,他出任陕西巡抚没人有意见。
无论如何,派一条好狗镇压陕西,总比以前的那些猪强一万倍。
如今的陕西最有名的人是谁?
蓝田县九岁的县令云昭!
这个被人盛传为野猪精转世的小孩子,仅仅用了三年,就把一个破败的蓝田县治理的丰衣足食,路不拾遗,堪称官员中的典范。
孙传庭自然是不相信这些屁话的。
云氏一族盘踞蓝田县数百年,加上族人又喜欢好勇斗狠,又有当盗贼的族中兄弟,一个九岁小儿,哪来的治理蓝田县的能力,且能把蓝田县治理的如此之好。
不过是云氏一族在给家中的这个主家独苗铺路,好让家族可以顺利的从盗贼变成官员,且青云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