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一个带着猫表演的艺人同情的看他一眼,塞给他一个牌子。

抖森接过一看,无奈的发现牌子上用马克笔写着:我和它都没饭吃了,帮帮我们吧。

他再看眼冬兵,在周围人眼里这是条金毛寻回犬。

……不,我不是卖艺的呀!摔!

“你难道是……恩人”

嗯,恩什么人?

洛基一抬头发现有个老人正关切地看着自己。这是哪位呀?好像有点儿眼熟……

“是我呀,那天你从强盗的手里救出了我!”

抖森其实没想起来。但是他认出这一位也是一名老演员。

马丁辛,这位可是百老汇曾经的传奇,而且还获得过国际电影节最佳男主角奖。虽然不知道他目前在梦里是什么角色,但肯定是重要剧情人物。

“可怜的孩子,你是失业了吗?现在的经济的确不景气。如果你没有地方住的话,可以跟你的小伙伴儿一起来我家。”

“真的可以吗?这样是不太好,我是说你甚至不认识我。”抖森顺着情节设定往下接。

“当然可以,孩子。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帮助你是理所应当的事,我相信你很快能找到工作的。”

于是今晚的住处有了着落,抖森暂时不用住酒店。路上两人聊天的时候抖森终于知道这个演员所饰演的角色是谁了。

本,蜘蛛侠的叔叔,无论是剧场版还是电影版,或者是漫画,都死在了强盗混混的手上。抖森猜测,也许此人正在扮演的角色还没到领盒饭的时间点,能遇到这位好心人,真是太走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