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角马出生后开始挣扎,努力的想要站起来。
雌兽围绕着它慢慢的转圈,一边转一边伸出舌头舔它身上的毛。
麦森津津有味的问道:“这是在干什么?”
杨叔宝说道:“你是南非人你不知道这种事?它在舔掉幼兽身上的羊水,一是为了干燥幼兽体毛二是舔掉羊水味道,避免吸引天敌去注意到幼兽。”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小兽挣扎了一会没力气了,然后趴在地上不动弹。
杨叔宝倒吸一口凉气道:“这小角马废了!”
看到小角马不再挣扎,母兽直接离开了,毫不留念。
等到同伴归来,角马群在唯一雄兽的带领下准备迁徙躲避天敌。
好几只秃鹫先后落了下来,小角马在天性驱使下又挣扎起来,它后腿能站起来,两条前腿却总是蜷缩在一起,所以只能用后腿撑着身体撅起屁股做老汉推车的样子。
母兽看到它起身就扭头回来看,发现它只会推车不能完全起身后便又扭转头去随着同族离开。
秃鹫们准备享用这顿大餐,一只秃鹫的脖子慢慢的变成了血红色,它伸直脖子气势汹汹的看向同类,其中有一只秃鹫的脖子也变成了血红色,见此它便毫不留情的扑上去展开厮杀。
见此杨叔宝一愣:“怎么会这样?”
“什么样?”麦森问道。
杨叔宝说道:“它们怎么打起来了?秃鹫在猛禽家族里智商很高,从不浪费不必要的体力,很少会进行同类争斗,有时候十多只秃鹫一起进食也不会抢食。但现在它们在争夺优先进食权,秃鹫脖子充血就是表示要战斗,赢的脖子会一直充血,输掉的那只脖子就会恢复正常,可是这不应该。”
麦森耸耸肩道:“你要不要来一篇论文诠释下原因?”
杨叔宝不在乎他的讽刺,自顾自的说道:“这样正好,咱们趁机去救下小角马。”
见他不理自己麦森又不乐意了,他说道:“为什么要救它?这是大自然的选择,优胜劣汰。”
杨叔宝说道:“我的保护区还没有角马呢,能捞上一只算一只。”
麦森收起钓椅跟他走去,依然不解:“可这小角马是残疾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