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孩子

训练完之后,哈弗茨就开车去了谈书意的学校。两人这周还要开个小型派对,算是正式官宣他们同居的消息。所以在此之前,他们得先把宠物买了。越多生活的痕迹,就越能让人信服。

这一周谈书意都有课,而哈弗茨周五又有比赛,所以只能挑工作日的晚上去宠物店。两人都有些激动,晚饭随便买了个三明治对付。

才开进专卖鸟类宠物店一条街,各式各样的鸟叫就冲进了车窗来。谈书意连忙捂住了一边耳朵,转头看向了哈弗茨,“一只鸟不会这么吵的!”

“确实,我家里几十只鸡也吵不成这样。”哈弗茨笑了起来,她是在担心自己会反对买鸟吗?她对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误解啊,答应了她的事情,他是绝对不会反悔的。

走进店内,谈书意扫了一眼布局,直接就往鹦鹉区去了。她径直走过了大型鹦鹉区,来到了中小型鹦鹉的鸟笼旁。

作为一个鸟类爱好者,她对鹦鹉的研究可比哈弗茨多了不知道多少个小时。有的大型鹦鹉能活超过百岁,把他们两人送走都没有问题。作为一对伪装情侣,显然是不需要这么长寿命的宠物。所以中小型的鹦鹉就是最佳的选择,哪怕他们的伪装结束,她的宿舍里也完全可以安置这么一只小小鸟。

谈书意觉得自己一定也可以跟逛商场一样,一眼就相中自己喜欢的。可是她在里面反复绕了十几圈,喜欢的鸟儿越来越多,手臂上都站满了各色的鹦鹉,完全挑花眼了。没有办法,她只好向哈弗茨求助了,“这只穿秋裤的金头凯克怎么样,它会跳蹦床。这只蓝色的和尚鹦鹉呢?它会跳求奶舞,超级可爱的,只是可惜断奶之后就不会跳了。还有这一堆牡丹鹦鹉,天哪,它们怎么有这么多颜色!黄的,绿的,蓝的,紫的,我都好喜欢哦!啊,这只玄风已经回吹口哨了,它在吹幸福拍手歌诶!”

哈弗茨看着谈书意神采奕奕的样子,他突然觉得有点酸。因为他从来没有见过她这副模样,难道对于她来说,自己连一只鸟都不如吗?

“你要是喜欢的话,都可以买回去。”但是,什么伤人的话都说不出来,他除了满足她的要求之外,并不能为她做更多的事情了。小鸟而已,他赢得过的!

“那不行,不同的鹦鹉之间会打架,就是同类型的也会互殴受伤。而且我们都没有养鸟的经验,最好先养一只看看。”谈书意可不敢全买回去,一来是因为价格,二嘛,就是自己打包离开的时候,一只笼子不至于太手忙脚乱。

“嗯,一只好,一只就够了。”哈弗茨的一排大白牙又露了出来,听到她说“我们”这个词,比进了球还要让他更满足。

“据说凯克攻击性很强,也挺会拆家的。”谈书意先把凯克鹦鹉排除掉了,真实的原因是因为太贵了,换成人民币,都接近一万块了,“和尚鹦鹉会喷屎,卫生打扫是个麻烦。玄凤倒是不错,就是太胆小了,容易炸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