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遇什么人啊?好热闹,他每次办这种活动,圈里大半人都会邀请到。”
“那你是该多参加一下,多认识几个朋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着,她给她夹了一筷子荷包蛋。
这荷包蛋煎得很嫩,蛋黄和蛋白又单独切开了,蛋白还切成了条状,用叉子叉一块,送入嘴里。
入口即化,唇齿间都充满了蛋的清香。
“好吃吗?”顾惜晚慈爱地望着她。
芷荞不住点头:“好吃。”
顾惜晚笑了笑:“好吃就好,这么多年没下厨,还以为厨艺退步了呢。”
……
吃完早饭就去了跑马场,她自己开的车,路上堵了约有半个多小时。
一到地方,大老远就看到了沈遇。
英伦风的骑马装,头上还戴了顶假发,金色的那种,在太阳底下熠熠生辉。芷荞一言难尽:“你是来cosplay的吗?”
沈遇哥俩好似的挽了她的胳膊,带着她往里走:“骑马装,骑马装你懂不懂?这叫时尚。”
芷荞说:“是挺时尚的,起码领先了潮流二十年。”
沈遇:“我怎么觉得你在损我呢?”
芷荞:“绝对是你的错觉。”
沈遇又看她一眼,说:“你绝不觉得,咱们今天穿的,很像情侣装啊?”
芷荞扒拉住他的手,要把他给掰开,奈何怎么都掰不了,只能被他扯着进了内场。
除了骑马的地方,看台上的露天休息区也站了不少人,看得出来,都是盛装出席的青年男女。
有穿骑马装,准备一会儿下场的,也有穿着普通华服,就来看个热闹的。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沈遇这一伙人,都是一个圈的,自然哪些面孔是真正的贵人,那些是来凑数的。
那些个凑数的,自然是想多认识一些沈遇这样的人。
本身有本事,家里也有背景的。
不过,今天沈遇的光芒似乎没有那么光芒万丈,因为,所有人的目光都在他身边那个穿着骑马装的年轻女孩身上。
乌发明眸,一身肌肤白皙胜雪,虽然有些清瘦,身段却是凹凸有致。
不知是皮肤雪白的原因,又或者是神情淡淡的缘故,她对周遭别的人似乎兴致缺缺,有些孤傲清远的样子。
似乎,不大好接近。
可越是看着不大好接近的女人,有时候,就越是像山巅的雪莲一样,激起男人无尽的征服欲。
而男人,天生就是有猎手心理的。
说白了,就是犯贱。
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
“这位小姐,你好,我是薛磊。”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年轻男人笑着走上前,自信满满地说,“可以认识一下吗?”
芷荞还没开口,沈遇就“啪”一声拍掉他的手:“薛磊,你眼瞎了?老子还没死呢。”
薛磊可不怕他,家里老头子好歹也是个部级的,不比沈家差:“沈遇,别人怕你,我可不怵。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沈遇斜眼扫他:“有胆儿的,你再说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