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最后一战突遭险

特别是当他出名以后,每次与叛军交手,都是叛军最精锐的勇士招呼,最多一次以一对五,身上被切了五刀当然那五货也被他全部干掉。

说真的,苗刀法确实够狠够毒,其中好手挥洒自如,轻重变化无不随心所欲,竟让他感觉有那么点明暗劲变化随心的错觉。

跟这样的刀手交战,所获之丰确实难以想象!

平叛战斗从去年夏末一直打到第二年暮春时分,眼下正式与土司叛军主力最后一战,无论是林沙部滇军还是土司叛军都已精疲力尽,只希望这一场延绵一年之久的战乱,越快结束越好!

一年时间,十几场大小不一的战斗打下来,林沙也成了军中老油条,一手枪术更是磨练得纯熟无比,浑身气血充盈耐力持久,拳术也达到了一个颠峰瓶颈,他也确实需要一段安静时间好好沉淀沉淀一举突破内家拳更高层次!

虽然骑的是矮小滇马有失风采,可他依旧作为滇军箭头冲锋在前,一杆长枪舞得花团也似,如劈波斩浪般在叛军群中往来冲杀。

不过一会他身上便已血迹斑斑,全都是叛军将士的鲜血!

有他这样的猛将带头,滇军战士无不奋勇当先士气高昂,依仗娴熟军阵以及连翻厮杀练出的杀人技巧,一茬一茬收割叛军将士的性命。

真正的战场厮杀,单靠个人血勇之气可没用,霸王厉害吧不也自杀于乌江江畔?

所以,滇军一旦发挥真实实力,就是把平日里的训练成果拿出来,也不是一窝蜂打群架似的土司叛军可比!

正是因为如此,混战不过进行了不到半个时辰,土司叛军便已颓势尽显,被人数相当的滇军人马杀得步步后退处境艰难。

战鼓喧天旌旗飞舞……

叛乱土司一双眼睛密布血丝,手舞足蹈起劲吆喝,说着一些林沙根本听不懂的俚语山话,貌似鼓舞士气振奋军心,可惜效果却十分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