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富的声音,传了过来,道:“我们先要找到,于廷文将这笔钱,藏在岛上的什么地方?”
我听到了这里,又转过头去,低声道:“宋大哥,原来他们也不知道那笔钱,究竟是藏在岛的那一部份,看来我们,不至于失败。”
宋坚点了点头,又作了一个手势,嘱咐我不要出声,我向船上指了指,示意我们是否要爬上艇去,宋坚却摇了摇手,表示不用。
我同意宋坚的意见,我们两个人,仍伏著不动。只听得红红的声音,传了过来,道:“教授,我们只要到了岛上,还不能明白么?”
我听得红红称呼对方为“教授”,已经知道我对于宋富的判断是不错的了。他是一个双重身份的人,的确是一个十分出名的生物学家,但同时,他却也是宋坚的弟弟,飞虎帮的叛徒,红红和他之所以曾在一起,当然是因为他曾在红红就读的那所大学教过书的缘故!这时候,我心中十分著急,因为宋富是这样的一个人,而红红又是如此天真,他们两人在一起久了,是不是已发生了什么难以估量的事情,使我无法对姨母交代的呢?只听得宋富道:“王小姐,这岛上,你难道敢上去?”
我听得宋富如此称呼红红,心中才放心了些。红红道:“我当然敢,只要到了岛上,再想想办法,我相信,这几句难以解释的话,便一定可以有结果了,教授,你说是不是?”
宋富像是沉吟了片刻,道:“那个也不见得,只不过我们好不容易,将二十五块钢板,一齐得在手中,如果空手而回,实在难以心息,可是我们一上岛去,只怕立即便要被他们捉住!”
红红道:“教授,你是知道格丽丝的?”宋富道:“自然知道。”红红道:“她到新几内亚的吃人部落中去了,我却连胡克党盘踞的地方都不敢去。”
又是这一套,什么人什么人到吃人部落去了,于是我便要怎样怎样,真不知道那是什么逻辑!宋富笑了一下,道:“希望格丽丝的滋味较好,不要像小洛克菲勒那样,有去无回!”
红红道:“不论怎样,胡克党之中,总有文明人,他们总不至于将人吃掉的!”宋富笑了一笑,道:“小姐,世上有许多文明人,吃人的时候,连骨头都不吐出来,比吃人部落的生番,还要厉害!”
红红也站了起来,道:“教授,你什么时候,不教生物,教起哲学来了?”我和宋坚两人,听到此处,交换了一下眼色,不约而同地,各在袋中,取出那柄可以发射令人昏迷的药水的手枪来。
我们取了白老大所制的特殊手枪在手,轻轻地攀住了那艘快艇的舷,我们虽然屏住了气,令得身上发轻,但是那艘快艇,还是向旁,侧了一侧,只听得宋富道:“噢,有人?”
红红道:“有人?什么人?胡克党已经发现了我们?那我们乾脆将钱财与他们平分算了!”红红的话,当然是在说笑,可是我听了,心中却是一动。( 整理提供)
宋坚在我略呆了一呆之后,一耸身,已经翻上了宋富那艘快艇的甲板,我也连忙跳了上去。
我们两人,才一上了甲板,只见舱门口,人影一闪,紧接著,“嗤嗤”两声,有两枚不知是什么东西,向我射了过来,我想起宋坚对我说的话,连忙将身子,伏了下来,也就在此时,我听得宋坚“啊呀”一声,身子一晃,跌倒在甲板上!
宋坚跌倒在甲板之后,我听得“拍”地一声,有什么东西,钉在甲板之上。我心中大吃一惊,只当宋坚已经中了毒针,不顾一切地跃了起来,而宋富在这时,却正转过身,向宋坚望去。
就在那时候,我扳动了枪机,一股液汁,如同喷雾也似,向前扫射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