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打理好了一切,沈之洲也穿好衣服。
他今天穿了一身纯黑色的西装,没有穿外套,干净利落的白衬衫下摆被他塞进西装裤的裤腰里,显得腿特别长,整个人多了一股俊美的感觉。
他一边漫不经心地扣着衬衫袖口上的扣子,一边走了过来,站在玄关处问:“很赶?”
洛樱点点头:“有点。”视线一直凝在他的身上,总感觉他今天帅了不少,冷淡又松散,少了平日里的那股居家温柔劲儿,多了几分傲气,仿佛那个站在电竞领奖台的pto又回来了。
果然,男人还是要干点儿活,有事业才更有魅力。
沈之洲对上她花痴的眼,像是看透她似的,抬了抬脚,调笑说:“那帮我穿鞋。”
只要穿了鞋就能出门了。
洛樱“啊啊?”了两声,“嗯”一下,鬼使神差地,特乖地蹲下身,真的从鞋柜里找出了男人的皮鞋,想帮他穿上。
沈之洲皱起眉,把脚放回去,语气夹着点薄怒地开口:“樱桃。”
女孩儿没理,还在疑惑着,不是要穿鞋吗?怎么把脚缩回去了,这样她怎么帮他穿啊?
“樱桃?”男人又喊了她一遍。
她终于有反应了,抬起头,懵懵地问:“你抬一下脚呀。”
“抬什么脚。”沈之洲半弯下腰,自己拿过鞋穿起来,边牵着她出门,边教育道,“我让你干什么就干什么?”
“不就穿个鞋吗?你也经常给我穿啊,我帮你穿一下怎么了?”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沈之洲语气冷淡,透着股强硬,“听我的。”
洛樱乖乖的撇了撇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