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有些奇怪了,知识是需要积累的,如果短时间内读太多书的话,流入大脑的知识可能会让未曾经受过洗礼的颅骨爆裂开来。就像大学生再怎么熬夜学习,也不可能第二天就有能通过世界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能力。
所以大部分灯之道路的人,要么是出身富贵,从小就对书籍知识耳濡目染,要么就是年龄大了,这些生活上的经历和他所读过的书籍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更何况赫曼·史密斯不仅在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还修习了其他道路的无形之术。这已经不是天才这个词就能解释得通的事实了。
在伦敦的诸多天命之人并不清楚赫曼的来历,而赫曼后来展现出来的能力也让他坐稳了辉光之镜使徒的位置,而在哥谭的人大多不关心其他人,他们的生活跌宕起伏太多了,容不得他们分心。所以没有人在意赫曼·史密斯究竟是如何接触无形之术的。
他们都会在意赫曼·史密斯能为他们带来什么,他们能从赫曼·史密斯身上得到什么……以及,赫曼·史密斯会从他们手里夺走什么。
这名看上去不是很能打的学者有着很多的朋友,血杯教团的使徒夏洛特对他态度暧昧;交友广泛的编辑贝谢女士赞助他的事业;清算人不与他为敌,不接关于他的委托。相对应的,他也有不少棘手的敌人。但是赫曼·史密斯还活着,并且活得好好的,这就足以说明一切问题了。
“让我来看看吧,你的秘密究竟是什么。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埃尔南德斯猜想赫曼·史密斯是在从哥谭到伦敦中途的这段时间里得到了什么珍贵的遗物,从而使得他能够在知识和无形之术上面登堂入室,成为天命之人世界中有名的人物,整个辉光之镜都听他的驱使——如果他能找到这个遗物存在的确切证据,然后将这条消息贩卖出去,不管之后有没有追杀等着他,他也一定能得到一大笔钱。
辉光之镜爱好收集遗物和密传是出了名的,若是有机会从某人的收藏拿走几件的话,没人会拒绝这种诱惑。
这可比现在守着猫头鹰法庭藏起来的阿拉卡城的剪刀要更有赚头一些。毕竟蛾道路的遗物,尤其还是这么高阶的遗物,埃尔南德斯就算真的能偷出来,在他手里这也是定时炸弹。
富贵险中求,埃尔南德斯从不怀疑这一点。
……
“这些杀手的自愈能力很强,你们是怎么打的?”
史蒂芬妮和艾克塞现在关系还不错,他们约着出门逛街,一人手里拿了一个甜筒。艾克塞做了简单的伪装,他只需要躲过清算人的视线就可以了。
“他会自愈嘛,又不是不会受伤,只要一直制造新的伤口就行了。”艾克塞无所谓地耸了耸肩,“腿恢复了就继续砍断他的腿,手长出来了就继续割掉他的手,眼睛重新睁开了就继续刺他的眼睛,只要想做,总有办法的。”
“好凶残。”史蒂芬妮说,不过她也没生气,只是就事论事,反正猫头鹰法庭的杀手也没死,只是留下一大滩血和肢体然后跑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