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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慕清就和自己在国外的律师商量过这个问题,当时的结论是如果孩子还没有成年,每个月给她一万美金,一直持续到孩子三十岁,才能自己独立支配这笔钱。

为什么设置三十岁这条线,是因为慕清担心孩子太年轻,贸贸然得到这么一大笔钱,反而不是好事,可是等年纪大些,巨额财富的冲击程度应该也小了很多,到时候,孩子应该也明白要怎么用这笔钱了。

但是现在,孩子已经找回来了,而且看起来,比她之前期望的还要聪明得多。

那么这一回,就不需要等那么久了……慕清想,只要孩子十八岁成年,她肯定就能好好支配这笔钱,不需要担心其他人的觊觎了。

最大的问题,还是前夫那一家人。

慕清其实就和那一家人相处过很短一段时间,但是也足够看清那一家子愚昧短视又贪婪的真面目,一万美金,应该能够很好的震慑住那群愚蠢的家伙,叫他们不至于太亏待孩子。

当然多好也不至于,但是只要有这笔钱,云云至少能被妥妥当当的照顾着,直到成年。

成年以后,就看她自己的了——慕清相信,自己的女儿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她就这么冷静的,在自己的工作笔记上一笔一划规划着女儿今后的生活,并试图在自己的最大能力范围以内,让那个孩子,生活得更好一点。

然后,她又给国外的律师发了一封邮件,再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最近的工作,列了一张详详细细的清单,然后才去跟主任请长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