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短短八句词,季晏拍了整整一天半,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会被黎响导演退货,结果试完了两段戏,黎响没叫他走,反而魔鬼一样一遍一遍地让他重来。
季晏:“……”
总而言之,他拿到了贺棠这个角色,这是他来《我,无名》剧组最大的收获,除此之外,季晏还了解了电影拍摄的流程,比他想象中有意思得多。
如果黎响导演不那么凶就更好了。
……
回到公司,谢鸣轩正在写歌,对方新参与了一档创作类综艺,元旦后就要开播,这档综艺考验的是歌手的实时创作能力,以一周为限,歌手必须在一周内交出一首满意的作品。
谢鸣轩一直想在创作上有更多发展,《迷雾》这张专辑他创作了好几首歌,《三原色》这首尤其受好评,如果不是成为“翼”的一员的话,谢鸣轩也考虑过转幕后的可能。
季晏凑过去看了两眼,谢鸣轩的笔记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那么厚的笔记本皮已经磨破了。
他手边放了一盘各种颜色的糖果。
“要不要吃一颗?”
季晏摇了摇头。
他们都不抽烟,累的时候吃颗糖成了所有人的习惯,谢鸣轩会买,陆苇和方屿也会买,季晏逛超市的时候偶尔也会拿上两袋,久而久之,糖越堆越多,还有其他各种零食,叶莺每次看到都会帮他们清理掉。
季晏在柜子里翻了一圈:“我上次买的鸡爪呢?”
“莺姐收走了,连方屿的雪糕都被没收了。”
方屿最爱啃雪糕,最近a城大降温,他穿着厚大衣啃得龇牙咧嘴,还硬塞给季晏他们,季晏十分感动,但还是果断拒绝。
他没有自虐的毛病。
“我的鸡爪~~~”季晏深深叹了口气,“没事,我还有。”
谢鸣轩眼睁睁看着季晏从《迷雾》的cd盒里拿出好几个鸡爪,还问他要不要来一块。
谢鸣轩:“……”
他一直以为里面装的是专辑。
从这个角度看,季晏也是个人才。
“方屿和陆苇呢?”
“在楼下锻炼。”
季晏顿时感觉手里的鸡爪不香了,在“翼”的成员里,他属于锻炼最不积极的一个,宁可躺着也不运动,因此经常被叶莺盯着。
方屿和陆苇在这方面就比他积极多了,两人时不时泡在楼下健身房。
“我刚写的曲子,你帮我听听看。”谢鸣轩拨着吉他,温柔的音乐瞬间响起,季晏闭着眼睛静静听着,这首歌的节奏很有谢鸣轩的风格,但比写《迷雾》的几首歌时又有了进步。
“好听。”
“我就说好听,老谢还不信。”
方屿和陆苇推门进来,两人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季老师,电影拍完了?感受如何?”
方屿他们以前叫季晏本名,现在越来越熟就季老师老季随便叫,他们估计季晏是被留下来拍电影去了,如果不合适的话,黎响导演应该早早把他放回来才对。
方屿他们对拍戏兴趣不大,倒是《偶像世纪》里和他们同期的选手有好几个都走上了演员这条路,从实际收益的角度出发,当演员比当歌手赚得多多了,而且就算去剧组拍戏,也不影响偶像们参加演唱会和各种活动。
但“翼”的成员们还是想专注于当偶像这件事,发专,表演,至少要让“翼”这个名字被更多人知道,到那时候,或许他们才会考虑往演员这个行业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