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常情。
事实上,这正是我过去的历程。
但是现在,我想通了。
这不是我的理念。
当初我因为兴趣爱好,而去写书。我的作品中,有一部同人,写那本书的时候,我热情似火,最高纪录是一天11更。
那时候,我自己感动我自己。
如痴如狂。
这就是我写作的初衷。也许和大多数人并不一样。
伙计们,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为和别人不一样,而感到恐惧。
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在小学的时候,升旗仪式上学校统一穿校服,我给忘了。我看着周围同学,都穿着校服,我当时特别难受。就好像被所有人隔离开来,自己独自一个人站在世界的另一端。
但是现在我耸耸肩,要说——那就和别人不一样吧。
这个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人和人,都是不一样的。
我重拾当初写作的初衷——为了感动,为了乐趣。
我要为了兴趣而去写作,这是在做一件自己很喜欢的事情,我会从中得到多少多少的乐趣。并且这种乐趣,会让我码字的过程中,充满了愉悦之情,时间流逝之快,难以想象。
而不是像奴隶一样被恐惧鞭笞着,脑袋里时刻充斥着:你必须这么干,否则后果很严重。你必须这么更新,你必须每天都更新多少,你距离每日的写作任务达成还有多远的距离……
所以,诸位……我还会写下去。
我说过,蛊真人从不太监。但蛊真人也需要成长。
任何人都在成长。
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