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第034章

钱爱华的眼睛刷地一下就亮了,她前年跟她男人去省城,在省城的饭店里吃了一次卤肥肠以后她就一直惦念着那个味道,临水县那家饭店的卤肉还行,卤肥肠那味道简直是没法吃,钱爱华又不会做,因此哪怕再想吃,她也只能在去省城的时候吃一次打打牙祭。

这会儿听到邵春娥有卤猪下水,钱爱华高兴极了,就这会儿飘出来的这个味儿,就能知道卤肥肠的味道差不了。

“吃得惯,我最喜欢吃肥肠,我们家那口子喜欢吃猪耳朵,一会儿都给我来一斤。”还没化冻,她男人的建筑队没法干活儿,都在家猫着呢,她男人没事儿就喜欢嘬两口,有猪头肉下酒他还不知道要咋乐呢。

猪耳朵下酒,那是越过越有啊!

钱爱华的目光又看向莫莉:“你们家的服装店也开业了?我听我儿子说你家有羽绒服卖?让我瞅瞅啊?”

李胜刚跟白云鹏是好朋友,白云鹏有一件羽绒服的事情早在李胜刚面前显摆好几次了。李胜刚是钱爱华唯一的一个儿子,他想要一件羽绒服咋也得满足不是?钱爱华等着楼下这家店开门都等了好几天了。

“有有有,婶子过来看吧。”

穿过中间的小门,钱爱华跟莫莉来到了服装店。

啪的一生,莫莉拉着墙上的灯,五六盏50瓦的灯泡把服装店照得亮如白昼,洁白的墙面,一件件的衣服挂在墙上,两面墙,男女分开挂,在屋子的中央是两个两米长的晾衣架,上边都挂满了衣裳。

隔断柜的角落莫莉用布围出了个试衣间出来,隔断柜边上的墙上还挂了一个穿衣镜。

这个年代的服装店还不讲究装修,很多地方都是一个小店面,店的两边的衣服挂的满满当当的,想找出一件好看的特别考验人的眼光。要么就是像以前供销社那种挂在橱窗后想要哪件拿哪件给看的那种。

像莫莉这种店面装修得简洁明亮的少之又少。

因为这装修,这家店的的逼格在钱爱华的心里刷地一下就拔高了。

莫莉对钱爱华的心理活动半点不知,她指着左边墙角晾衣架上的羽绒服对钱爱华道:“婶儿,这就是羽绒服,这边都是男款的,那边是女款的。”

钱爱华的目光在男款羽绒服那边停留了一瞬,丝毫不带犹豫的往右边走。

自古以来女装都是比男装要漂亮的,莫城寄来的这一批羽绒服也同样如此,不仅颜色漂亮鲜艳了很多,就连前面的款式都好看很多,钱爱华的手停在了一件白色的羽绒服上:“这件有没有我穿的码?”

钱爱华已经四十五了,但身材保持得不错,她个子有一米六五左右,体重大概一百一,除了肚子上有些许赘肉外其他的地方都很完美,这种身材的衣服是最好买的:“你手上那件就可以穿,婶子你可以试一试,这有穿衣镜。”

莫莉的手朝镜子指了指。

冬天穿得厚,莫莉这屋的暖气开的足,钱爱华脱了身上的棉衣套上白色羽绒服,在镜子面前照了又照。

“这棉袄跟羽绒服就是没法比,这羽绒服才穿上身就暖和了,不想棉袄,刚刚穿上的时候冰凉冰凉的。”钱爱华也爱俏,这白色的衣服把她前两天刚刚去省城烫的头发衬得更好看了。

“那是呗,絮个棉袄才多少钱啊,羽绒服多少钱啊,一分价钱一份货。婶子穿这件衣裳好看的很,跟二三十岁的小姑娘似的,这要是在大街上遇到我都不敢认。”

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夸赞年轻,钱爱华也是一样。

一件羽绒服五十五块钱,钱爱华价都不想讲,她穿着羽绒服又回到女款那边继续看,拿出一件红色的来试:“红羽绒服也好看,瞧着就喜庆。”、

这个年代的人,就没有不爱喜庆的,钱爱华又喜欢白色,又喜欢红色,但选择题是小孩子做的嘛,大人选择全都要:“这两件羽绒服我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