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大商人从中看到了商机。联合车行成立了一种保险公司,对人身和货物进行保险,按你缴纳险种,一但出了问题,保险公司就会给予相应的赔偿。
据说这种保险公司由于守信用,理赔及时,生意很红火,现在已经不限于运输行业,保险业务正在向其他行业迅速扩展。
有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正在慢慢渗透着整个大秦,看到了通路给地方民生带来的巨大好处后,各地官员呼吁修路的声音越来越多;
但朝廷财力有精力都有限,不可以在全国大建柏油路,怎么办?
各地的父母官与地方士绅富户,往往会自筹资金修路,对于自愿出钱修路的乡绅富户,当地官府会以出钱最多的人的名字给新修的道路冠名;
比如张三出钱最多,那这条路修成后就叫张三路。
其他人出钱比较少的,则是在道路旁刻字立碑,永世留存。
但有一点,你不能犯法,一但你犯了大秦的律法,你的名字将会被从石碑上凿去。
为了响应各地官民热切的修路愿望,朝廷经过讨论,并经天子正式用玺颁旨,但凡支持地方修路出资超过五千龙币的人,可获得一个八品的散官爵位。
这种八品散官没有俸禄,但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直接向天子上书,而且可以参与当地每年的问政;
所谓的问政,就每到年底,有权对当地官府的府库及收支账目进行查阅,当地官员不得阻挠,否则一经查实,阻挠的官员要立即革职,永不叙用。
天子这一道旨意一经颁布天下,那可不得了,砸五千龙币修路的富户比比皆是,有些富裕的州县,甚至出现了修路款已足,还有人抢着砸钱的景象。
民众的热情大大超出了预料,有些州县获得的修路捐款,竟然多达数十万龙币,这倒让朝廷头痛了,不得不派出成批的巡察御史,监督此事。
幸好各地的司法审判权已经从地方主官转移到同知或县丞手上,朝廷事先有规定,当地的主官负责具体运作修路事宜,而同知或县丞则有监督的权责。
因为司法审判权刚刚从当地主官手上剥夺,转交给同知或县丞,这使得各地负责行政的主官和掌管司法的同知、县丞的关系普遍有些僵,倒是避免了很多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相互勾结的行为。
从长沙一路北上,到了洞庭湖,现在这里已经成为名副其实鱼米之乡,成了大秦最大的粮仓,每年粮食出产已经超过苏杭地区,原来那句“苏杭熟,天下足”也变成了“荆湖熟,天下足”。
读书人最喜欢游赏的岳阳城,是洞庭湖沿岸最繁华的城市。而岳阳的百姓与别处不同,他们更喜欢管洞庭湖叫湘妃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