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边益章?”王传星都疯了:“他在这里做什么?老牧,老牧!”
说话间,一道黑影已是从车的后方踩着小碎步,悄无声息的扑了过来。
边益章是社会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未成年之前就干过许多架,很有战斗经验,也自学了一些战术。
他是一直干到几个老大都进去了,才纠集一批人做私屠,专卖注水牛肉。这门营生让他赚到钱是其次,给牛注水时的爽感是最重要的。
后来,这个行当被打击的不行,做不下去以后,边益章才开了家烟酒店。赚钱依旧是赚钱的,但情绪始终起不来。
哪里像是现在,当边益章决定奋力一搏的时候,他只觉得浑身的血都泵了起来,此时此刻,他才真的活了,生命仿佛都升华了一样。
真正促使边益章做出决定的时刻,是牧志洋拿出战术手电的时候,背后露出的枪套。
那时候,边益章突然想到,如果这一次不行动,下一次,江远身边带着的枪手,恐怕就不止一个人。
现在已是凌晨,江远身边还都带着枪手,再要是确定了有人窥伺于附近,那明天开始,不得24小时警惕起来。
边益章就一个人,他也不希望别人来分润自己的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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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边益章的经验来说,他也知道,自己要是直挺挺的从巷子口冲过去,多半被江远身边的枪手打成马蜂窝。
他手里的双管猎枪只能近距离发射,主打的是近战巷战,最适合街头混战的时候用,但不适合远距离的对射,总共也就两发子弹,枪管的弹道还不行,边益章的经验是5米内射击最好,最远不超过10米,最佳距离则是3米,正好是对手拿冷兵器够不着的距离。
简而言之,他手里的枪是越近越好的。至于威力,反而不用担心,就算对方穿着防弹衣,他也有把握让人短时间内失去战斗力。
所以,边益章干脆丢下了背包,就带着武器,穿着防刺衣,绕了个远路,从侧面的巷子穿过马路,再从后车的车尾,绕着绿化带,一路快步走过来。
江远等人都在前车看足迹,打手电,并没有人注意到后车的边益章。
一直到距离十多米的时候,边益章才跨过绿化带,直插马路,手提着短管猎枪,提高速度,小跑着过来。
他的最低目标是打死江远,但最好是能将其他人都干死,再掳走江远。
边益章估计光用枪是做不到这一点的,而要动用长刀的话,就需要保存体力了。所以,颇有干架经验的他,哪怕心脏已经“犇犇,犇犇”的狂跳起来,也是保持着体力,并没有狂冲。
直到王传星开始喊“老牧”的时候,边益章距离江远已经只有十米远了。汽车大灯的光线也开始照到他了。
边益章这才不再掩饰的狂奔起来,手里的枪管也摆正了。
咚咚……
昏暗的路灯下,寂静的环境里,江远等人虽然看着足迹在讨论了,可整个人的身体还是迟钝的。都是累了一天的人了,要不是遇到这个事,几人早都回去休息了。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
在场诸人的心脏,全都狂泵起来。
王传星喊了一句,就看到了黑影,再想喊到的时候,竟是喊不出声。
咚咚,咚咚……
有一瞬间,全场只有低沉的怠速引擎的声音,以及仿佛超过了引擎声的心跳声。
牧志洋下意识的伸手去拔枪,同时身形就向江远的前面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