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要交一门作业还没完成,于宸帮他写吧;
听说一种“爱情魔药”的做法,要用上相爱中的两个人的血……
在简初把一张刀片递给于宸的时候,于宸蓦地意识到:我在做什么?
他不觉得自己会高兴地在这种无聊而幼稚的事上配合,但他还是把刀片接了过去。
于宸割破自己的手指,将鲜血挤入一个小瓶子。
伤口不算浅。他把瓶子递还给简初的时候,血依然在流。滴在地面,一样滴在瓶身。
简初看着带着血指印的瓶身,嘀咕了句“怎么突然感觉这么俗呢”,转手将其丢弃。
于宸看在眼里,脑海里都是质问的声音。
无论是问简初为什么要这么做,还是干脆自己把瓶子捡回来,都好过像现在这样,他心里明明不愿意,却什么都不能做。
而这已经是几天前的事情了。
于宸一直在简初的城市待了三天。三天里,第一天,他拿着花束去哄简初开心。第二天、第三天,他满足了简初至少上百条要求,并在这过程中伤了手、崴了脚、胳膊脱臼、小腿多了一条更深更长的伤口。
简初在教学楼前见到他时,心情明显糟糕。但在送于宸离开时,他已经开开心心,亲密地和于宸拥抱,眼睛亮晶晶的,说:“亲爱的,你要一直想着我。”
躺在休息舱里的于宸一个激灵。
他蓦地意识到,自己之前的一切苦恼、抱怨,实际上,依然是在按照简初的指令行动。